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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的几个问题咨询

2024-7-22 21:44:5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人住在苏州,但要去太仓工作,对于太仓社保公积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 太仓的社保公积金,能否在苏州市区内贷款买房?园区的是否也可以?
2. 太仓的社保公积金,能否在苏州市区内正常使用就医?
3. 太仓的社保公积金,今后能否合并转入原先的苏州社保公积金账户?如果有,如何操作?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文艺小裤衩网友,您好!一、您缴纳太仓公积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含园区)购买住房,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二、苏州大市范围内(工业园区除外)使用同一公积金账户缴纳公积金,如果您工作调动到太仓,只需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即可在原账户继续缴纳。三、社保和公积金属不同部门管理,关于社保问题,具体请查看社保部门回复。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8-5-7 14: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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