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我都是木渎本地人,老公在木渎有房76平左右,我名下无房,有2个儿子在上小学。眼见儿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无力购买房子,按照政策,每人18平以下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是否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苏房改[2008]20号文件精神及区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 申请我区的保障性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苏州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以上(含5年),且苏州市吴中区户口连续满2年。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最低收入家庭是指持有低保或者低保边缘证的家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100元/月,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360元/月)。以上三条同时满足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按照您咨询反映的问题,您户现在的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18平米,暂不符合申请住房保障条件。具体可以到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窗口咨询办理。
此复,如有未尽事宜,请再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吴中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528695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7-7-25 10: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