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在吴江区中山南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南向北靠右骑行,到开平路口被辅警拦下,处罚。被告知逆向行驶,此时与我同向的非我一个人,为什么只选择我一个人执法。我也看了相关法规条例,并没有规定靠右行驶是犯法的。开处罚单的并没有看到有执法权的交通警察,一个协警拿着手持打印设备就把处罚单打印出来。乱执法难到就没有人管吗?非机动车道内如何判定逆向,法条没有明确规定,交警的执法依据是什么?机动车道判定逆向是有标识标线作为判定标准。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交通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中山南路西侧非机动车道是由北向南非机动车通行的车道。若市民由疑问,可拨打中队电话:63115707。谢谢您的关注!
请苏州市级相关监督部门给出合理解释。有哪些法条可以支撑执法的。
分得清道路和车道的区别吗?分不清就继续挨罚
主要是这些执法者选择性执法
估计你违反交通法得比较显眼
2018-6-7 18: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