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于2018年05月16日10点18分,将自己的私家小型车,停于景德路(人民路----养育巷口)车位号73,预交20元押金,管理员未告知任何注意事项,于晚上9点多到车位处开车,无人管理,无任何告知贴条,且车轮被锁。本人未收到任何公安机关要求挪车等电话,无奈只好报警,110报警后,公安迅速出警,并且认为其为非法锁车,并积极帮助解决问题,可是任然找不到任何负责人,和可以开锁的人,迫于第二日工作,急回家,换备胎归,我想问以下几点。
1、为何管理员未提示他们何时下班。
2、管理员在下班后未给予任何联系方式。
3、如若押金不够,可以报警等办法知道本人电话号码打我电话,为什么要锁我车。
4、锁我车后为何未留下任何纸条。
5、为何非法扣留我的车。
6、为何随意处置个人财物。
7、换备胎后人生安全未得到保障。
8、锁车后轮毂损伤,谁来赔偿
鄙人想问一下,是谁给你们的权利锁我的车,为何在如此大都市,还会有这种事情发生,还好几次,我希望我是最后一个受害者。让每个市民都享有自己最基本的权利。
最后,我的车轮上还有个巨大的锁,我希望能解决一下。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派巡查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该收费员的锁车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教育,通报该路段停车服务公司立即整改。同时,按照考核办法对该停车服务公司进行扣分处理,责令该路段停车服务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停车服务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市民今后如发现此类行为,请拨打0512-68260775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现有停车位承包制度下,对于收费员下班前还未离开的车辆,收费员为了自己不赔钱,锁车是大概率事件。不从根本上改革,只是教育啊、道歉啊、开除啊,只是治标不治本。
我也遇到过这种事,所以更应该严查,承包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追责到管理员,管理员为了避免损失锁了一位已预付车费的车主,最后让消费者受累?不合理更不合法。还有一个问题,出警处理的工作人员认为是非法锁车,结果还是没找到办法处理这把锁?
锁车行为虽然是违法的,但是,锁车的这把锁可也是受到保护的,毕竟是人家管理员的合法财物,既是合法财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随意)破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也不例外。公安机关的民警虽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但是,面对这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破坏公民合法财物的。所以,处理不了也是正常的。
了解,谢回复
非法锁车,非法侵占汽车所有权的锁也可以受到保护,那么你告诉我,偷东西用的小刀,绑架用的绳子,甚至更严重,也该受到保护?
2018-5-17 09: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