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好!
我有一个问题特来咨询,我原先居住在姑苏区五年多,由于房子变卖后已经搬迁至吴中区,本人外地人持有苏州外地人居住证,近牵涉到一桩官司,前往姑苏区人民法院提告的时候,被告知需要持有姑苏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由于本人购新房后,片区户籍民警上门登记外地人信息,就录入了最新的居住信息,新的居住信息覆盖了原姑苏区居住信息,请问向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再次前往姑苏区原居住小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证明信息!
否则我还要等上一年才能满足此起诉条件!
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新的居住信息不会覆盖原有的居住信息,两者是一个延续关系,你在姑苏区的居住信息可到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原居住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查询并开具相关证明。
2017-12-25 15: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