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生完小孩有营养费的嘛?有的话在哪领的。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按照《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生育当月和上一个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历史上无应缴未缴欠费),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如果女职工在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可凭生育保险联系单和市民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划市民卡结算。结算后两个月之内,一次性营养补助自动拨付至参保人员市民卡苏州银行账户,生育津贴自动拨付至参保人员缴费单位账户。如果女职工是在苏州市以外的医疗机构生育,可在生育后次月至6个月内凭以下资料至区社保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2)生育保险联系单,(3)发票原件,(4)出院记录(原件复印件),(5)费用清单,(6)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7)市民卡原件。申领成功,其费用(包含生育医疗费和营养费)会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打款至产妇市民卡的苏州银行储蓄卡账户。咨询电话:0512-67591963。相城区人社局2018年7月11日
2018-7-10 09: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