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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宅基地买卖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2024-7-16 9:52:1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在农村生活过的朋友都知道,农村每家每户基本都有一块宅基地。但随着农民工进城,很多人在城里买了房,举家迁移落户大城市,这样一来老家农村的宅基地也就闲置了,而部分城里人又想体验一把乡村慢生活,这样就有了供需市场,双方一拍即合,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私人就签署了宅基地买卖合同。
那么这种宅基地买卖合同合法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流转,而且流转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这一前提不变。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合同。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受房价物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违规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购买宅基地使用权合同。从表面看来,购买方占了很大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非法,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卖方毁约,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只能认栽。
所以想去农村买块宅基的的朋友,要谨慎喽!
未来农村宅基地政策会不会放开?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发展农村、振兴农村、致富农村成为了当下的社会各界的热词和地方上的主要工作。
今年中央1号文件就提到宅基地“三权分置”。
1月2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再次对宅基地“三权分置”进行政策解读,简而言之就是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则放活,这给社会各界留下想象空间。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顾名思义,三权就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过去这三权均属于集体所有,但由于国家对土地一直实施宏观调控,所以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一直由政府把控,而农村宅基地也属于建设用地范畴,宅基地虽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农民个人不能买、不能卖,更不能开发建设,所以过去几十年时间里农民在宅基地上的话语权一直比较弱,这是宅基地没有商业价值的原因。
近日,山东出台了重磅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 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在17个县试点运行。文件明确提出“要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促进乡村振兴”三项工作。
文件出台后,使用权将适度放活,允许农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换股权、换货币等实现形式,农户可以利用自己的宅基地从实休闲、旅游等经营活动,宅基地的价值将大大提升。
过去,宅基地是谁的,就只能归谁用,使用权就是资格权,既不能转让、也不能出租。而文件出台后,使用权就灵活多了,既能转让、还可出租、还可入股,甚至还能互换!
当然这些地方性法规还在试点中,希望早日全面推广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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