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8月16日在没有征得老婆的同意之下,擅自与昆山旭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设计合同,后来因多方面的原因,至今也没有进行房子的设计,房子到现在也没有进行装修。也就是说旭日公司一次也没有到我房子里来,他们根本没有付出一点心思,一点人工,没有损失什么,就签订了一份合同。后来我跟公司说我不想设计了,请他们退还我当时给他们的15000元,他们不肯,说只能以二种形式解决:1是只给我一半的钱7500元;2是去他们那里用这个钱购买他们店里的家居,就是要去他们那里消费。这本身就是一种霸王条例。现在我要求他们全额退还我的定金:15000元,万分感谢!静候佳音!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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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接投诉后,我局高新区分会工作人员联系了投诉人顾先生,详细了解了其中的情况。就投诉人顾先生的投诉,联系了旭日公司昆山分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双方签有协议,顾先生所付的是定金,并且所付定金是在2015年8月。定金不同意退还顾先生,不同意我分会再行调解。2018年3月22日已电话告知投诉人由于旭日公司昆山分公司不同意调解,我分会终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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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合同订立后,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公司不退定金没什么不对。现给你两个选择,不错了,知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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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订金还是定金?
2018-3-15 12: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