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25日晚上在位于苏州市高新区绿地中央广场售楼处看房,销售的是公寓房,在与销售人员咨询过程中销售员谈及买房的目的是用于居住,咨询的时候就知道我妈没工作,一再强调如何如何便宜,出售价还有内部打折价,销售人员说炒房和长期住是不错的选择,并未详细介绍该楼盘的具体细节,未主动介绍不能通天燃气,户口不能签等情况,并告知我这个房子是商住两用,我妈信以为真。紧接着销售员以房子不多为由催我妈交5万元定金,因贷款流水问题没有交,第二天一大早过去,想先看看再决定。但被告知,15层看中的已卖掉,加上14,15层已剩不多,又劝说我妈赶快交定金,再不快点交就没有了,说到时候不要了可以卖掉的,然后各种举例说多少人犹豫,看的多后反而买不到房,招来看房团,刻意营造出一副房源紧张的气氛,后来签字了,销售顾问吴某某打完电话说不要流水了,他提议说叫我们一家都弄收入证明,这样就可以凑满9000的收入,收入证明说弄假的好了,敲好章金额他们来填,明知道我妈没有工作,没有文化,看不懂字,还要我妈签字,签的内容都是销售顾问吴某某自己填的,我妈就签了自己的名字,并且签定了3张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纸叫我妈签字,销售顾问吴某某叫哪边签字就哪边签字,没有给我们看或者说上面的条例,签完后没有给我们,也为提及不可退还的事项,各种注意条款,签字之前也未出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协议上写的很清楚,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在签订本房屋订购合同前,出卖人以向买受人明示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本项目销售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签完协议后销售员说等交首付之后签订正式合同,于是26日晚上去售楼处咨询无法贷款如何处理,售楼处顾问一口咬定你们签了字只能全款购房,定金不可能退的。一再强调绿地控股是央企,开发商可以明目张胆的欺骗,诱导消费者,本来开心的买房变成了一个悲剧。销售人员的蓄意引导,对购房者的影响非常大,真的就没办法管了吗?而且我们只是想拿回自己的钱,并没有对开发商造成什么损失,开发商却一定要扣留我们一部分首付款,5万元对开发商来说不算什么,但对我们来说是辛苦一年的工资。为什么他们欺骗在先,确要我们赔偿那5万元吗?就因为他们是央企就可以明着欺负老百姓吗。8月27号中午又去售楼处和他们协商无果,对于他们这种欺骗,深深伤害我们老百姓,所以我要求退房退还预定金。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2017年8月31日,我局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了调解,售楼处工作人员作出如下回复:经过核查,了解到客户至售楼处看房后,决定购买时,置业顾问为了保险起见没有接受客户缴纳房源定金,而是让客户回去再做慎重考虑,界定要的话第二天再来支付定金签定单,第二天该客户携父母全家一起至售楼处签定定单,并且定单内容每条都有讲清楚。后据知,该客户女朋友知道此事后不同意购买,该客户才来售楼处想做退款事宜,但该客户缴纳的定金已进入公司账户,定单也已生成。售楼处工作人员已经积极与该客户联系,经协调沟通,现与客户协调完善。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7-8-29 1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