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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集体道路私建民房,竟然可正常审批通过,试问公理何在?

2024-7-15 5:54:1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东山渡口村摆渡口三组,在河道边占用集体道路,占据集体砌的河岸,竟可以生地私建民房。向村委投诉三次,前二次答应处理,第三次,出尔反尔,竟帮他人办理建房手续(只听说,没公示)。损害其他人的权利来满足个人私欲。试问有上级部门来监督审查了吗?村办可一手遮天,欺下满上,是何作为,求答?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有关问题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向渡口村委会了解,该地属于私人地块,考虑到美丽乡村即将进行建设和整治阶段,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允许脏,乱,差的地段自我进行整改。村村委会考虑到投诉人与该地块户主存在纠纷,责令拆除建筑,再作进一步调整和规划。吴中区东山镇
村里有关系就是不一样,想在集体道路上造房子村里都可以有批复?厉害了
违章建筑私搭乱建本身违法的,村里还放任纵容,怎么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呢?
这是有多大的关系才能在集体道路上修建民房,村委怎么也不能糊弄搪塞过去
侵占集体土地,时间长了就会娈成私人的房产地,比老宅翻建审批容易,快捷。真是奇闻,请关注。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有关问题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向渡口村委会了解,该地属于私人地块,考虑到美丽乡村即将进行建设和整治阶段,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允许脏,乱,差的地段自我进行整改。村村委会考虑到投诉人与该地块户主存在纠纷,责令拆除建筑,再作进一步调整和规划。 吴中区东山镇

2017-11-27 09: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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