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驾车到醴陵市滨河路上,由于那里不能停车,我违规停车了。被醴陵市交警大队女子中队刘金平警官,警员编号033568.在不出示警官证的情况。把车开走,并无条件的要求我把车上的一些物品拿走。我觉得她执法的时候应该出示她的警官证,在不出示警官证的情况下开走车。当时心里好担心,想她是不是真的交警,万一碰到骗子了怎么办。由于车的牌照遗失了一块,被她强行扣上了一个不按规则佩戴车牌,直接扣了12分,重新考试。车牌遗失补办总需要时间的,再说我也有一块车牌。而她确说:“我知道你什么时候丢的呀,或许是你故意的。”不知道是哪句言语得罪她了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这么针对一个普通老百姓呢
你要她证明她是警官,那你也要证明你是这辆车的车主:开个无牌车,又乱停车,你还有理了?
给醴陵的交警同志赞一个。
前阵就在新街口的早晨目堵了一年轻交警细心帮助三位骑坐摩托的老人的情景。真想给年轻面孔一个特写。社会需要正能量。向一线执勤交警和协警致敬。
2015-05-15 1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