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香塘物业不履行物业服务责任等的投诉信 尊敬的太仓市便民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我是太仓市盛世一品小区业主,现因物业公司不履行服务责任等,对香塘物业公司进行投诉,具体如下:一、被投诉人苏州香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张*;授权物业经理:顾**,电话:0512-5383****)香塘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系香塘物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顾**,电话:0512-5329****,)二、投诉事由1、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不合理。具体描述:目前,住宅高层物业管理服务费1.56元(单位:元/平方米·月,下同),公共设施水电运行费0.6元,共计2.16元。但物业公司的资质、人员配备、服务水平均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相差甚远”。经查,物业公司资质为暂定三级资质证书号为苏(太仓)暂13001,为物业管理公司最低级别;物业公司缺乏工程、财务等专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员工人数几乎为零,保安、清扫、财务等几乎全部工作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调配,人员流动频繁,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物业公司授权合同签署人顾**,系“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持有人,证书编号为3d20172685,为2017年新持证人,为该证书最低级别类型。所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标准等为直接从《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处抄录,简单粗暴,未立足小区实际,小区的实际服务水准与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差异较大,业主反映强烈,不一一列举。收费严重偏高,远高于同业水平(一路之隔的“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为一级资质,服务管理水平较高,但收费为本小区的80%,为1.8元)。2、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具体描述:该业委会是初期筹建的,难免会存在物业公司的代言人、利益关联方,如香塘集团的法律顾问单位从业人员、授信合作银行从业人员、顾**原同村亲朋好友等。这暂且不谈,目前业委会阻挠小区成立小区监事委员会,业委会成员为物业公司辩护、对物业公司的不作为集体默不作声,属严重渎职行为。3、强行将物业费缴纳与梯控相关联具体描述:物业公司对迟交、缓交、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设置梯控限制业务回家的权利,严重侵犯全体业主的法定神圣权利。4、未履行披露告知义务强行将公用设施对外出租,如将物业用房租出去,开办泳池、超市(本为好事)、二楼公共用房供相关人员居住,物业用房长期控制上锁,浪费小区公共资源,且以公共安全为由拒不开放;未履行公示义务,以上公共资产出租收益、公共设施的水电运行等代收费用未公示。2017年7月底,业委会牵头讨论《物业服务合同》修改、讨论事宜,无相关进展。近期,有业主反映该合同已签约,合同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止,该签约行为未及时履行告知业务,属暗箱操作。三、诉求请贵部门就我投诉的事项进行认真、严肃的调查、处理,并满足我以下诉求:1、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取决于人员、长期积累的服务经验,基础服务水平的提高非一日之功,现要求物业公司收取与现阶段服务水平、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物业服务费,建议服务费总计为1.26元(景瑞物业收费标准的7折)。2、重新选举业务委员会或者现物业公司、业委会配合、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3、业主可以自由进出家门,取消梯控与物业费缴纳情况的绑定。4、物业公司履行披露告知业务(至少每季度向业主公布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管理费收支账目、公共资产收益情况和分配计划等,必要时业主有权查询物业公司的原始凭证)期待您的回复。 投 诉 人:小区业主联系方式:18301751647 2018年 1月2日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xtcomplain”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物价局答复如下:1、《太仓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2、服务质量问题可向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咨询。城市管理局答复如下:1、市民你好,物业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如有疑义,可咨询物价局。2、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监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开展物业自治管理工作,对业委会工作有疑义的,建议咨询属地政府。3、我局已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明确告知不得将物业费捆绑提控系统,同时物业企业表示如果电梯卡不能使用,业主可以到物业管理处更换、刷新电梯卡。4、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已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定期公示收支情况,如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的,由县(市、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顶一个车位出租300/月感觉也比较贵
对于贵处的答复,未能解决实质性问题。因为:1、目前小区形式上的业委会,已处于瘫痪状态,目前只起到为物业公司站台,不顾业主反对擅自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才告知业主),故物业收费的合理性存在问题。
2、物业公司目前未向业主公布财报、代收费产生的相关凭证,故收费合理性存疑。
3、对梯控的设置由物业公司说了算,业主无自由权。(如我要求物业公司一次性将梯控刷1年,物业公司只同意刷1个月,而如果一次性交了1年物业费,就可以刷1年。这是赤裸裸的物业费缴纳情况与梯控相关联。)
要重新开贴投诉的不然他们是不会回的
看了寒山闻钟的回复,基本也就是官话、套话,想必也没有再开帖的必要了。
便民服务,本来也就是提供一个简易的渠道。这些答复也都是相关工作人员打打各相关部门的电话、或者查查规章文件,以完成应付工作,已达到“已处理”状态就ok了。想实质解决问题,不行的。
太仓香塘、万达、塞纳丽舍等几家的物业都一个德行,物业费贼贵且没啥服务,楼道清洁每天就是拖一下电梯口,楼道完全不管、垃圾桶塞满垃圾不清扫等,梯控捆绑物业费等,光是在这寒山论坛上就看到的投诉屡见不鲜,所以的回复也是敷衍了事。物业委员会的成员基本上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管别人。再一个甚至存在恐吓业主等行为。在这投诉基本上没啥作用。建议市长、书记信箱到苏州和江苏逐级投诉,且要不怕事经得起恐吓。
在这里反应问题是得不到解决的。
所以靠物业公司的自觉是不行的,还是要广大业主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从源头上彻底治理物业公司治理乱象。
2018-1-2 17: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