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希望政府开两会时,提交新物业法

2024-7-13 8:59:1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希望政府开两会时,提交新物业法,因每个小区有存在车位问题,象我们小区再早买房时,车位很多,汽车不多,所以租车位很容易,现在汽车家家有,但车位不够用,有人提出小区车位是公共面积,是每个业主都有权租,应该年抽签使用,这是再合理的方法,却物业说他们每年按时交车位费的,所以不能收回给全体业主抽签,轮流使用,这样的说法对吗,好像是他们的私有才产了,搞的小区业主要打驾,请重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敬请期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业费缴存、小区停车、业委会运行等物业管理难点,做了更为明晰的规定。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房屋预销售登记后出售或者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明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购买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者车库。 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拟出租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承租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给未购买或者未受赠车位、车库的业主,每户业主只能承租一个车位或者车库。 在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后还有多余车位、车库的,可以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协助和监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同时第四条也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对部分违规企业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你对小区管理,物业服务,提出宝贵意见,非常感谢!请网友提供违规物业公司名字,小区名称告诉我们。我们一如既往对物业服务单位考核,听取业主的意见建议,对违规的企业会严肃查处。欢迎网友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我们反映情况。
2017-8-2 16:31:31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