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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课外负担,减!》

2024-7-12 20:28:3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议《课外负担,减!》近日,中央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新民晚报(9月225日)提出“课外负担,减!择校难题,解!”笔者认为,"课外负担,减!"。这有利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减课外负担,确是减了教师的负担,但未必能减学生负担。很多家长和学生更会趋向教师的有偿补课和现已合法化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课外培训机构将更好。这必然会增加家长的经济负担,而对中等偏低和低收入家长将是沉重负担。笔者认为,这在初中、小学义务教育,是违背了义务教育法,必须重视。笔者认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是中国的创新,其实质是商业机构,支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是支持教育商业化。纵观世界各国,笔者未见有发达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鼓励和支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笔者不深议其利弊,但收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明显是不符义务教育法的,请有识之士关注。 教育、医疗和养老是重要的社会二次分配,是诸多文明国家税收是回报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形式。教育、医疗和养老商业化将严重减弱、削弱其社会二次分配的功能,也是减弱和削弱民生福利的功能。坦率的说,确实不少高福利国家经济发展因此重负而趋缓。笔者认为,“过犹不及”。其掌控应两者都宜适度,既应持续发展,也不能过度忽视民生福利,即在国家长远发展和民生眼前实利之间有公平合理的选策。“治大国如烹小鲜”,请决策者英明权衡。教育是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教育强则国力必能增长。期望中国教育持续发展。苏州生

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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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8 18: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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