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同样是水,新区水费没有清洁费4元/月,吴中木读水费有4元/月的清洁费?这合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13913177260”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咨询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自来水公司,针对您反映的水费中含垃圾费事宜,现答复如下:根据吴中区政府《关于印发吴中区生活垃圾费征管办法的通知》(吴政发[2007]126号)精神,为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全区所有生活垃圾最终处理统一运往苏州市七子山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要求从2008年1月起征收单位和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和办法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4元/月•户,由区政府委托供水公司代征收。吴中区市政公用局、吴中区财政局、吴中区物价局联合发文(吴市政[2007]第09号,吴财建[2007]第64号,吴价费[2007]第71号)《吴中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办法》,办法上详细说明了收费依据、收费实施主体,收费对象、标准及时间、收费管理、保障措施。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2017-2-28 0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