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路沿街商户长期非法占用公共车位,有些商户直接把共享单车平放到车位上占车位,有些商户把大的垃圾桶放到车位上占车位!如果其他人办事的时候停在他们门店前的车位,他们就打电话投诉,真是太过分了!那里是公共车位,又不是你们自己的!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沿街门面道路如有划定的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归任何单位或个人所有,停车时遵循‘先到先停、文明礼让、不长期占用’等原则。辖区交警中队已安排警力前往维持停车秩序,今后如再遇商铺表示不让停,也可直接报警(051265692126)中队会派员处理。吴中区交巡警大队
请相关部门关注长期非法占用公共车位的问题。
网友:
您好!沿街门面道路如有划定的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归任何单位或个人所有,停车时遵循‘先到先停、文明礼让、不长期占用’等原则。辖区交警中队已安排警力前往维持停车秩序,今后如再遇商铺表示不让停,也可直接报警(051265692126)中队会派员处理。
吴中区交巡警大队
2018-11-21 07: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