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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投诉梅花新村50幢2单元2楼养犬扰民问题

2024-7-11 19:03:5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阳光便民服务员:
你好,由于梅花新村50幢2单元2楼养犬仍然扰民,不得已只能进行第二次投诉。
之前由娄门派出所社区民警协调后该住户是有一段时间将该狗进行了圈养处理,但是从9月8日开始该住户又死灰复燃将此犬放回了原来的三无状态:无养犬证,无狗链,无人看管扰民。
不知道是否是该用户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或者养在自己家中打扰到了自己,又将该犬放回了楼下无人看管。
9月9日早晨五点十分开始,9月10日早晨5点二十开始,包括现在9月10日晚上11点后该犬仍然在楼下活动并且狗叫声不止,白天由于上班情况未知,但是周围居民都抱怨只要有一丝响动就会引发此狗的叫声。
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但是该住户却没有一点这种态度,在明知道放楼下会打扰到其他人休息的情况下仍然我行我素,已经违反了《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而第二十九条也明确了: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律的规定处罚。
而且该住户三番五次随心所欲的将该犬放至楼下,对于协调结果没有一点尊重,不知道该住户到底是什么心态。
真心希望能彻底解决这个难题,不想每天早上都是在睡梦中被狗吵醒,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接来信后,娄门派出所社区民警立即至梅花二村50幢2单元2楼居民家走访。该户业主确实养了一只草狗。民警于8月28日民已上门宣传教育过,9月13日民警再次上门向养犬居民晏先生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要求其约束好自己养的狗,外出时必须用绳索牵好,避免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并告知养犬办证相关流程,犬主表示会尽快办理犬证,管好自己家的狗,民警告知犬主如再出现狗扰民现象,将通知治安大队将狗抓走,并按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2017-9-10 22: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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