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苏州市区各大行政服务中心针对律师查档能否统一要求,以前律师可以在任一个行政服务中心调取苏州大市以内其他区的户籍信息,但是现在都统一了每个区只能调取每个区的,导致有时候针对不知道对方户籍信息属于哪一个区的户籍信息律师需要跑两次行政服务中心,其实对我们律师工作者来说是很不便的,现本人有如下问题,希望能帮我解答下:
1、在相城区查询外地的居住信息时,不能查询暂住明细,相城区要求暂住明细只能凭法院的调查令查询,但是其他各区的行政服务中心都是可以调取的,有些外地人的案件我们需要证明连续居住满一年,如果无法调取暂住明细会导致诉讼的管辖有问题,希望这个问题能得以解决。还有在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公民个人凭法院的查询函无法调取被告的户籍信息,虽然我是一名律师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是这样的话针对一些没有能力委托律师诉讼的公民来讲,自己无法凭法院出具的查询函调取信息,还需要另行委托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查询,这样必然增加了公民个人的经济负担。
2、为什么吴中区还区分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针对在度假区的户籍信息还需要另外跑到度假区去查询,增加了我们的工作负担。
3、局里能否能放开户籍查询制度,恢复到原来的模式,其实每个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都可以查询苏州大市公民的个人信息,每个派出所可以查询全国的户籍信息,区域的规划反而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一点都不便民。像上海地区的户籍信息都是全市通查的,浙江的律师事务所注册地的派出所可以查询全国户籍信息,西安地区的派出所也能查询全国的户籍信息,相对于这些地方,我们有时候遇到一些路途比较远的需要查询的户籍信息,宁愿委托外地律师查询也不愿意自己去跑了,如果是觉得放开户籍查询制度会导致律师滥用权利,也可以在查询的信息上面标明查询律师的姓名、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之类的。
以上第1、2条是本人目前遇到的问题,希望能解决,第3条是我的个人建议。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吴中区有吴中和度假区两个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管辖金庭、香山、光福的户籍信息,其余镇、街道的户籍信息由吴中公安分局管辖。你好,关于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户籍信息查询的问题,相关规定如下。《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执行中,律师因代理起诉等诉讼事项需要查询案件当事人户口登记住址信息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函件和委托人委托授权书,即可向相关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设置的户政办理中心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申请查询。二、《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执行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民事案件法律事务过程中,因代理起诉等诉讼事项需要查询案件当事人户口登记住址信息的,凭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介绍信和委托人委托授权书,即可向相关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设置的户政办理中心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申请查询。三、信息查询结果可以采用查询人摘抄的形式提供,查询人需要提供查询证明的,可以纸质形式提供,并加盖户口专用章,但不得提供查询信息电子文档。办理信息查询的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和市、县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如实记载信息查询和提供情况,并由查询人签字确认。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查询相关人员信息,但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正后按规定办理。五、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非因代理起诉等诉讼事项,申请查询他人户籍信息的,不予受理。
这些都只是法律规定,还有针对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律师不能查询户籍明细的问题还未做解答,为什么别的行政服务中心可以查,相城区的律师不能查,还需要法院开调查令,针对一些原告所在地诉讼的案件,我们必须要居住明细。
2017-12-6 17: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