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买卖合同而造成的债权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2024-7-10 7:48:4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在经济往来中,企业与企业之间难免会有买卖交易,有买卖交易则有可能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此时,因买卖合同而造成的债权债务纠纷企业该如何处理呢?律师对话第502期邀请到李占财律师为大家解答,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一下李占财律师的对话内容。
一、因买卖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完自己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到损害从而造成的债权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李占财律师答: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一般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3、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4、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5、定金责任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该如何确定?李占财律师答: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三、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李占财律师答:1、关于有效合同的认定。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关于无效合同的认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认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
四、买卖合同中,双方必要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李占财律师答:出卖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2.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
3.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或法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瑕疵应由出卖人负担保义务时,如有瑕疵,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也可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因标的物的瑕疵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在这特定情况下,憎爱人对于出卖人所将会的标的物,虽可作了拒绝接受的意思表示,但有暂时保管并应银牌围标不的物的义务。该项义务属买受人所应负担的附义务。
五、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李占财律师答:违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买卖合同无法定违约金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买卖合同买受方逾期付款,出卖人可以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款: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违约金约定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宜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李占财律师执业期间,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至今已办理近400件案件,深得当事人好评。倘若您在生活中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困扰,不妨点击文章底部“了解更多”获取李占财律师一对一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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