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浜路56号1幢建于上世纪70年代,属于典型的老式小区,如今居住的大多数是本地的老年人和外地出租户,目前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底层楼道内大量电瓶车充电,而且都是通宵充电,电线私搭乱建,存放可燃易燃物等等,我想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如何不用我不多说了。前段时间落款为虞山街道物业科的在主要出入口贴了一张规范电瓶车充电的通知,这个通知是给老百姓看的,还是通知给相关各部门的?我实在是没有看懂?言归正传,政府既然知道问题出在哪,那是否有相关的措施来整改,还老百姓一个相对安全的居住环境。别的不说了,直接看图吧!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dobo2002”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1.属地社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正在开展“彻底排查彻底整治”“三合一”和群租房消防隐患专项工作。属地社区会同公安、消防多个部门开展宣传引导,推动电瓶车楼道内充电、飞线充电的整治工作。在宣传工作进行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曾在花园浜路56号1幢外墙贴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随着排查深入,社区工作人员排查到到该宣传通告被不明人员撕除,故而又在原地张贴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进行宣传,张贴之后,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该份通知作为群众性的宣传规范稍显艰涩,不便于居民阅读,因此及时整改,重新张贴了一份《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这份通知的修改,将便于普通百姓了解相关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社区也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管理。2.属地社区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上门对居民做了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居民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将电瓶车移到大院内充电,居民表示会尽量配合。感谢您的关注。
“dobo2002”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1.属地社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正在开展“彻底排查彻底整治”“三合一”和群租房消防隐患专项工作。属地社区会同公安、消防多个部门开展宣传引导,推动电瓶车楼道内充电、飞线充电的整治工作。在宣传工作进行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曾在花园浜路56号1幢外墙贴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随着排查深入,社区工作人员排查到到该宣传通告被不明人员撕除,故而又在原地张贴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进行宣传,张贴之后,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该份通知作为群众性的宣传规范稍显艰涩,不便于居民阅读,因此及时整改,重新张贴了一份《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这份通知的修改,将便于普通百姓了解相关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社区也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管理。
2.属地社区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上门对居民做了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居民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将电瓶车移到大院内充电,居民表示会尽量配合。
感谢您的关注。
2018-5-2 09: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