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十一时许,彭俊荣同女友肖菊红及肖菊红3岁女儿,驾乘一女士摩托至省道s217,28公里处,被对面开来一货车撞翻致肖菊红—死两命(肖菊红身孕八个月)。无驾照,无保险,无年检的货车当场逃逸。事发四十多天,办案交警没有一点交代。死者至今存放殡仪馆。
新化交警大队不依法追究肇事逃逸者责任。不为死者主持公道,受害者家属到交警队了解处理情况时,反而态度十分恶劣,中队长余术亮.副教导员胡新洪亲自参予.亲自动手,伙同交警几十人,对失去亲人正在痛苦中的受害者家属进行围攻,殴打,抢夺财物,致多人受伤,有医疗凭证为据。家属拔打110报警,梅苑派出所拒绝立案,对实事见而不问官官相护。受害者冤处无申。(有视频,录音为证)恳求上级政府纪检部门调查实事,依法处理。敬请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参予点评。
呈报人:肖业兵湖南省安化县乐安镇团乐村庄绳坝组
电话:18073757894
您好。现将您在红网发表的《新化县0105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事实呈报》涉及的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1月5日12时许,新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新化县吉庆镇木方村地段一辆货车与彭俊荣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受损,二轮摩托车上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但肇事货车已经逃逸,正逃往吉庆镇方向。我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按逃逸交通事故处理预案组织警力出警,于当天下午在新化县坐石乡将逃逸车辆湘awq625货车查获并予扣押。2017年元月5日晚上,二轮摩托车上乘客肖菊红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元月6日,我队在查明货车湘awq625驾驶员为李小兵后,对李小兵予以行政拘留。
因需要对该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我队在委托新化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相应的检验鉴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一方当事人已申请重新鉴定,我队已于2017年2月13日委托另一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
现我队对该事故正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依法处理之中。
新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02-20 08: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