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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自来水公司收天价水费滞纳金,合理吗?

2018-7-18 12:41:56发布68次查看
前日在家门口看到一张水费通知单:您自2013.5月至2017年6月共计水费4247.11元未交,请速到蓝山县自来水公司交清水费。跑到蓝山县自来水公司交费,结果不光是水费的问题,滞纳金1万多(附图)。本人感到有点困惑,于是发贴投诉蓝山县自来水公司水费滞纳金问题。
本人觉得蓝山县自来水公司不应该收取我的滞纳金。理由有三:
1、滞纳金收取缺少法理依据。蓝山县自来水公司有的人说是滞纳金,打印出来的清单上注明的又是违约金。而本人认为蓝山县自来水公司作为一个企业化管理的单位,没有收取滞纳金的依据;如果说是违约金,那么应该提供用水合同,合同中应该注明不按时交纳水费属违约,而蓝山县自来水公司无法提供。
2、工作人员未尽到抄表责任。根据清单上的抄表底码可以看出,蓝山县自来水公司管理混乱,水表存在估抄、漏抄问题,而且较为严重。2016年以前的用水量都是每月几吨,而从2016年开始,每月几乎都是几百吨。也就是说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以前都是坐在家里估抄水表的。
3、工作人员未尽到催费责任。从2013年到2017年四年间,从来没有人粘贴过催费通知,一直到2017年6月份才上门粘贴了一张催费通知,没有尽到催费的责任。按要求每个月应该催费,实在不行一个季度哪怕一年催次费粘贴个通知单也行啊,而蓝山县自来水公司没有做这些。
综上,我认为蓝山县自来水公司不应收取滞纳金。
蓝山县自来水公司管理混乱,水表存在估抄、漏抄问题.抄表员长期不到实地抄表,每个月估计用水量,长期积累误差。原来还没有关系,但现在实行阶梯水价后,有的用户就会因误差积累而使用高价水。
2017-09-01 19: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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