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靠谱的劳动纠纷律师
深圳资深律师网隶属于广东华篆律师事务所,凭借诚信与专业,我们成功代理了某我国级教练离婚案、某企业老总巨额财产分割离婚案;涉及重大金额合同涉及案、案情迷离的重大或疑难案件,在业界得到一致好评,在社会也引起了极大反响!我们始终贯彻较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的执业宗旨,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律法解决方案。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发生合同纠纷后由那地、那级管辖及其适用律法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规定以收到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原因是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特殊性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电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检索数据电文的信息系统经常与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上述规定确保了收件人与视为收件地点的所在地有着某种合理的联系,可以说我国《合同法》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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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传柏在执业律师生涯中先后创办深圳资深律师网和离婚律法咨询中心网站,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对离婚案件中公司股份、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争取、涉外离婚等纠纷尤为专长。
以上问题绝大部分,当事方是无法自行解决和处理的。看起来非常“简单”、“容易”的欠款纠纷尚且如此,律法关系更为复杂的其他律法纠纷会让当事方更加无所适从。有一些律法问题,律师之间仍然存在不同看法,法官之间出现不同认定,法学家之间争论得面红耳赤,但往往不懂法的当事方都觉得很“理直气壮”,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不懂法的当事方只看到律法事件的表面,只用常理来判断是非曲直,律法学者却无一例外地利用法的条文和规则去解析和评断孰是孰非,两者的出发点和依据根本不同,因此得到的结论当然很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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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传柏作为专业资深婚姻律师,郭传柏尤其擅长高端客户离婚案件中的隐匿巨额銀行存款、房产的追查证,为当事人挽回的常常都是百万以上损失。在涉及婚外情的案件中,凭借丰富的经验多次巧妙地帮当事人取得对方的出轨过错证据,为当事人中离婚案件中多分财产奠定了基础。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各类婚姻家庭案件,涉及的当事人遍布美国、英国、瑞士、日本、香港、台湾等我国和地区,维护了多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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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传柏律师在民商法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坚持法学理论与案件实践相结合。尤其近几年来,郭传柏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方向案件的研究和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多年来撰写了大量实务案例和专业文章,有的被收入深圳系统编写的案例选编,有的在网站或者专业杂志发表,且承办的大量案件受到广泛关注和报道。
律师(lawyer)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通过我国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律法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3)如果原告是三来一补企业:列原告厂方以及外方单位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同时分别提交两个原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法定代表人身分证明书原件各一份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3.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或者仲裁委会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原件),或者仲裁会出具的送达证明原件及劳动仲裁裁决书复印件一份;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被告人数+1)份。5.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提供相应委托材料。6.一份仲裁裁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对多个申请人的裁决事项不服,应按申请人的人数准备多份起诉材料。7.用人单位只能对非终局的裁决起诉;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法申请撤销裁决。
深圳资深律师网首席律师郭传柏-华南师范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私法部注册律师,我国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特区报特邀法治评员。郭律师长期致力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律法顾问领域律法理论及实务研究,擅长代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代理了大量刑事、民商案件,胜诉率高,同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律法顾问,深得当事人的信赖和满意。
律师参与律法援助收费吗律法援助是指由证府设立的律法援助机构组织律法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律法服务的一项律法保障制度。申请律法援助是不需要费用。《律法援助条例》第三条规定,律法援助是证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证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律法援助工作,为律法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律法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律法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