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3日,华润置地.星港湾壹号(备案名为:独墅湖西金悦花园)期房对外销售,当天下午我和朋友去该售楼处,在售楼处安姓售楼员的介绍下,看了小区模型和样板房。现场预定了25幢9楼房源一套,按其要求缴纳了10万元定金并签署了认购协议书。 当天现场售楼人员并未提供书面不利因素信息。 7月20日我按照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带着签约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以及要缴纳的房款来到售楼处,准备缴款并签订《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6月23日接待的安姓售楼员生病,由售楼处的另外一位祁姓售楼员接待,他出示了书面《特别提示》,我阅读后发现25幢的1楼整层规划有多处公用健身设施用地。我马上表示这个信息在我们上次认购时候售楼人员没有告知,我无法接受这个规划。 祁姓售楼员遂联系安姓售楼员,而安姓售楼员则表示我们在认购之前已经签字确认了有关不利因素的《特别提示》,而事实上6.23日售楼人员根本没有提供这份材料。 分歧发生以后, 我尽量妥协表示可以考虑换一套销控表中在售的房子,但售楼人员坚决拒绝,不予配合。要求我7.22日上午再到售楼处面谈。然而,7.22日面谈过程中,售楼处人员和金姓负责人反复强调我已经在《特别提示》材料上签字, 否则财务不会收取我的定金。我要求他拿出签字材料, 却拿不出,说一定是丢了,找不到了。 也不能提供任何解决办法。 我诚意协商说可以考虑其他可售房源,也一概遭到拒绝。但答复可以退房,退房要没收1万元,并威胁如果7天内不答复同意,就没收全部10万定金,我当场表示抗议。 在整个沟通中,华润的两个售楼人员都承认, 其他签认购书的客户都是在签订了不利因素《特别提示》以后才交付定金,签订认购书的。 而面对我没有拿到《特别提示》也没有任何签字确认这个无法争辩的事实,却完全不予解释和正视,公然一派目无王法, 横行霸道的态度,令我十分震惊。 作为知名开发商, 诺大央企的华润, 居然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霸王销售。售楼人员没有按照销售流程履行向客户告知和取得客户书面确认, 却厚颜无耻扬言没收客户定金就,试图扣留客户资金逼迫客户就范, 这样的行为与强盗何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卖方有义务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消费者相关事项”)。事实让我有理由怀疑华润置地利用信息不对称,有意在我认购时不出示《特别提示》,隐瞒25幢的不利条件,让我签署认购协议,已经构成实质上的销售欺诈。(2016年10月9日的新闻报道中曾经披露了“华润置地(苏州)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国家住建部通报批评”,(网络链接无法发送,可搜索后查阅)也是对该开发商一贯违规行为的一个佐证)。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帮助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讨回公道,要求华润置地全额退还收取我的10万元购房定金。 另外,我也保留了书面材料和现场商谈录音证据。如果需要的话,我会将这些证据放到网上,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华润置地的欺霸行为,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1、经核实,该客户于2018年6月23日认购该项目25幢906房屋。2、根据投诉中反映的“《特别提示》材料丢失”,经向开发公司核实,确实存在该情况,并经过与客户的协商,就退款事项达成一致。目前正在进行退款流程。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作为央企的华润置地公然为了销售业绩,瞒天过海欺骗消费者,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哪里?本想买星港湾的,现在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6月23日“现场”预定了25幢9楼房源一套-----不都是统一在网上预订么?我订的26幢。
也就几个健身器械而已。要买好位子开盘当天网上抢。
听说八月份要加推二期了。
那不是挺好的,楼下就可以健身了。
网友:
您好!1、经核实,该客户于2018年6月23日认购该项目25幢906房屋。2、根据投诉中反映的“《特别提示》材料丢失”,经向开发公司核实,确实存在该情况,并经过与客户的协商,就退款事项达成一致。目前正在进行退款流程。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7-29 18: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