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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永定区公安局,我妹妹活要见人死要见死!

2018-7-18 11:19:01发布57次查看
妹妹你何时归?母亲因思女心切而逝,姐姐我十几年来也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啊!
六旬母亲历经艰辛、四处奔波、餐风露宿。加上思女心切,因多年寻女未果而精神分裂于2005年正月2日惨死于田角。可怜天下父母心,母亲在临终前还一再嘱托我一定要把妹妹死亡真相查清,我为替妹申冤,抛家舍业,整日奔波于上访之路,也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现已13年有余。甚至被公安局黑保安多次拘留关押、辱骂及殴打。现年51岁的我因文化有限,表达不是很清楚。
1999年7月1日,妹妹宋菊香为夫家养的8头猪向母亲借200元钱买猪饲料,当天返回家。第二天一大早其夫李建军逢人便说媳妇已外出打工。一星期左右母亲在市内做小生意,有几个人问同样的事件,菊香到哪里打工去了?母亲感到惊讶,找到李建军问小女儿上哪里打工去了?其夫前言不搭后语......
母亲哭着给大女儿(我)打电话说:冬菊,你快回来,小妹儿出事了。当时我家请有三个工人,生意繁忙,连忙把生意安排好马上赶回家,赶紧找妹夫了解情况,但妹夫避而不见。李家也不让进家门,后来终于找到了妹夫,问他我妹妹到底上哪打工去了?他说给当地在外打工的人带有两块腊肉,我就强烈要求他带我一起去问个明白,桥头乡肖家峪村槐树塔组,还好,她在家,我们三人面对面时她说:李建军,从去年冬月我回来以后就没有外出打过工,带腊肉根本没有这回事。于是我就强行要妹夫一起到永定区公安局报案,当时是两个女民警做的笔录,妹夫又说是7月2日夫妻两人抱着3岁的孩子在文昌阁买了衣服后一路从南门口走到边贸市场走失。因我们一家当年都是在市内做小生意的,认识的人特别多,我问他你们一路看见过谁,他说看见几个人并且和他们都说了话。我就一个一个的去问,都说没有这回事。再说妹妹是个正常人,她生前对我有嘱咐,不管她走到哪都会与我联系,万一在两个月之内联系不上,就是她丈夫害了,要我必须要回她的衣服鞋袜等用品,主要她在衣服领子上面写有李建军偷抢、诈骗勒索害命等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
李建军是失踪人的丈夫,不但不报案,不寻找,反而把宋菊香的衣物全部毁灭,儿子也不让外婆家的人见面,并和其他女人同居在一起。我等7人在李建军屋后1000米远的地方一个天坑找到一具无头尸骨,定是女性,有绿色花衬衣,一根手电筒,怀疑是离奇失踪者妹妹的尸骨,给公安部门提供的尸骨至今无鉴定结果,李建军还不准妹妹的小孩给公安部门提供血液做样品对照。
我和李建军当年一起到永定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队长张利辉亲笔代写修坟立碑协议书,当李建军讲到他能够找到宋菊香尸骨时,张利辉听此案真相大白,明显暴露,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张利辉把李建军前衣领抓紧往外拉,暗示不让李建军再继续讲下去,而后永定区公安分局明确指示不准修坟立碑
死要见尸,履行2003年6月10日在永定区公安局分局二中队队长张利辉亲笔立下的协议字据,为我年仅27岁死去的妹妹宋菊香修坟立碑。这是中国道德传统做人的基本原则,后人纪念。
宋登菊
电话:18631871248 18607448105
顶,老百姓不容易!大家顶起来!建议在大的论坛发,要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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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8 19: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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