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投诉关于永林一村10-1幢101大面积违章建筑问题
7月新建违章向街道和城管部门投诉后中间有象征性的拆了一下10月又搭建好(如图)12月投诉回复城管走程序在处理,至今未果,今天接到电话说要调解,违建搭的玻璃部分拆除(治标不治本,新建违建未拆除过些天又可以搭起来),就想问问有关部门难道这种新建违建还能通过调解就不拆除的吗?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种行为,这是放纵违建,如果可以不是大家都可以搭了吗,要规章制度和法律何用,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拆除新建违建,相信这是一个法制社会,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针对反映问题,我们已向市容市政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属地城管中队先前已对该处违建进行拆除工作,后当事人对该处违建重新搭建,属地中队与当事人进行协调,建议其自行拆除,如不拆除将安排强制拆除。
2017-12-19 12: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