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主管: 您好!
在9/29下午13:00左右我爱人在 金枫路玉山路南站台 附近沿非机动车辆通道由东至西在欲通过“z”型通道时被由南往北的出租车撞到,示意图如下
在定责时我在外面复印东西,只有我夫人及母亲在现场,因为警官代表的是政府部门,我们无力反对但是我们的疑问如下:
1.关于事故现场处理:
1.1 在9/29处理事故的警察当时有把我们的电瓶车拖走,但是只扣驾驶员的驾照并未扣车,10/23定完责后驾照已领走
2.关于监控、行车记录仪
2.1 出租车上有监控但是驾驶员说他们的监控记录只保留5天,监控被删除了,所以我们有如下疑问:
2.1.1 驾驶员第一时间给保险公司及出租车公司报备,难道没有提醒司机保留证据?
2.1.2 据驾驶员说他已经开出租车2年,难道这么久他不知道监控能保留几天?
2.1.3 处理事故的警察是否有第一时间查看监控,或提醒驾驶员保留监控?
2.2 我们10/12在交警大队提出申请查看监控,在10/20被告知周围没有监控,但我们现场查看却发现有一个摄像头正对事故现场,如图:
3.关于机动车辆车速:
3.1 非机动车辆人员后脑勺当时(我赶到医院时)有小朋友拳头大的血包,左脚上部有撕裂3cm左右的伤口,右腰部有大面积的擦伤,左右双臂都有摔到;
现场昏迷30分钟左右.
3.2 通过电瓶车损坏看,电瓶车左后尾部有被撞痕迹,右侧有明显滑出痕迹
我们的疑问是:
3.3.1 处理事故警官是否有参考事故图片,对车速进行判定
3.3.2 出租车司机在地上有标线、路边有行人通过标示时是否应该减速(减速慢性或停车让行)?
3.3.3 如果车速超速,超速是否应该加入定责考虑范围?
4.关于责任认定:
4.1 下图为10/23交警责任判定责任书:
4.2 认定内容:
4.2.1 甲行经路口疏于观察,乙横过马路未下车推行且未确保安全,甲乙事故同责.
4.2.2 对超出保险部分(壹万元)和对方车损按甲6:乙4分担,其他赔偿全部出租车承担,但这部分没有写入判定书
4.3认定责任书警官的解释是:
4.3.1 路口没有红绿灯不许非机动车辆通行,另车子没有沿斑马线行驶
我们的疑问是:
4.4.1 按判定结论说乙方在未确保安全通过才导致被撞,想请问有车子从后面撞上来,这种安全我们怎么保证?
4.4.2 有通道但没有红绿灯的马路非机动车辆是否能通过?
4.4.3 该路口斑马线有一部分是抬高的(请参考第一张图片),正常非机动车辆无法通行,只能通过”z“型路口.遇到这种情况要行人飞过去吗?
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4.4.4 当时出租车与非机动车辆到底在什么状态下撞在一起的?一直到定责也没人告知(我爱人在清醒以后无法描述清楚当时情景)
4.4.5 处理警官只是在办公室查看一下事后图片,在没有询问双方的情况下单纯的参考纸本的几十个文字就下结论是否合适?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核查,来信人亲属于2017年09月29日14时30分左右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苏州市虎丘区金枫路玉山路路口附近路段由东向西横过道路时,与李某所驾驶由南向北行驶的苏州号牌出租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来信人亲属受伤,车辆受损。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对于出租车有无行车记录仪视频、事发地点有无监控设备有效拍摄等客观证据均进行了核实,相关情况已告知双方当事人。交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行车时应当遵循安全、文明的基本原则;非机动车在横过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以确保安全。交警大队适用简易程序认定双方当事人在该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于法有据。对于来信人所提出的问题,交警大队已安排经办民警与来信人直接沟通,再次进行耐心详细的解释。
有几张图片没上传好
不怎么会发帖子,现补图片
示意图
不怎么会发帖子,补图示意图
什么叫z型通道?
对发帖不熟,现补充图片:1.事故现场示意图
2.事故对面监控点
高架下有抬高部分,为了让行人通过有部分是开辟的一条路,请参考示意图
我觉得交警定则很公平公正啊,什么叫车子从后面撞上来就不能保证安全?又不是追尾,难道过马路前眼睛看不见有车开过来?有通道但没有红绿灯的通道你可以过,但前提是保证安全,而不是无视机动车强行过马路。
自己横穿马路,,不注意观察,被撞了怪谁,,同责很合理。。。
首先,我没说不公正.
其次,当时也有避让其他机动车辆,等看不到车子才过去的,可能因为视觉问题导致有车子看不到,因为高架下面柱子太多
再次,既然有监控为什么不给看,出租车也有行车记录仪为什么不保存
横穿马路是的我不否认,但是那里有人行道啊
那就请问,,你照片所拍出来的地方,也就是事故区域有人行横道吗。。。。
照片清楚显示地上有菱形图案,它的作用是提醒驾驶员,前方已接近人行横道,应减速慢行,需注意行人横过马路。
在这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行人或推行,不管有无过错,机动车都应负主责,现你是骑着电动车,且也没减速,所以同责没多大问题。
据我爱人说她在让行一辆货车之后才开始起步,因为当时有昏迷,导致事故前后一段时间的事情回忆不起来,但速度肯定不会很快
但是出租车有行车记录仪不管是交警部门还是出租车司机都有意无意给省略了,让人费解
这个很清楚,用不着记录仪的,在那区域只要不减速,不推行,不注意观察,就是同责。很快和快都是没减速,跟车要保持距离,好了,有时间用在学习法规上吧
好的,谢谢指点!
谢谢回复.
有以下疑问:
1.在事故后是否需要同时扣押双方车辆?为何只扣押电动车?
2.驾驶员明确答复有行车记录仪,为何没有及时取证以至于证据消失?
3.路口西边明确有摄像头,为何回复说附近没有监控?
4.该路口到底能不能走非机动车辆(因为处理警官说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是不能行驶非机动车辆的),因为这涉及到后面家属是否继续能通过该处上班.
没交强险不扣车?
2017-10-23 15: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