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帮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基数是按照底薪缴纳计算而未把加班费和奖金同步纳入计算基数,请问合理吗,如何处理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13584984801”网友,您好!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即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2.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您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要求,也可向我中心反映。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反映,以便我们妥善处理。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果有公积金缴存方面的问题请与我分中心缴存科联系,联系电话:3668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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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文规定包含多种形式的津贴奖金都要计算的但还是不少单位交最低这方面现在已经在改善了我觉得明显更多的单位按规定在交
2018-7-17 21: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