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础设施建设项目测绘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础设施建设项目测绘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础设施建设项目测绘评估服务”(招标编号:dfht-yn-zb20190189)已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复〔2019〕191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资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标人(以下简称标人)参与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础设施建设项目测绘评估服务。
2.2项目建设内容:本次棚户区改造范围约33平方公里;其中涉及8个城中村,10个村在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共1393户,6352人。其中:改(扩、翻)建149户,拆除新建安置房1029户;货币化安置152户;购买商品房63户。涉及民房总建筑面积295523㎡、宗地总面积763088㎡,简易房总面积18137.2㎡,棚房总面积67537.93㎡。配套础设施修复道路6公里,新建城市主干道10.3公里、次干道12公里、人行道6公里,敷设给水管道18公里、排污管网20公里、雨水管网20公里,电力管网51公里、供电设备5台、新安路灯1200盏,新增垃圾箱600个、垃圾房15座、可移动垃圾桶150个。
2.3招标内容与范围: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础设施建设项目测绘评估服务含所有相关内容,含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及附设施测绘、权调查、信数据采集、评估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评估及其它服务。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结算时根据招标人实际委托的工作内容,据实结算。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资金来源:政府资100%,已到位。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为止,具体各环节的服务周期以招标人确定的合理期间为准。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8项目实施地点:临沧市孟定镇清水河片区。
3.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2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备案等级为叁级及以上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3标人拟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6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测绘项目或评估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第三方材料为准),为公司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及劳动合同材料;
3.4标业绩要求:标人2016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测绘项目业绩及1项合同评估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第三方材料为准);
3.5标人信誉:标人近三年(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6标单位及单位法定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提供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材料的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标资格;已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8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标人:
(1)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表或其中一家单位为另一家单位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标。
(3)对具有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9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l 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标单位《测绘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工程师证书(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法定表人身份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表人报名时提供);
l 法定表人身份书、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理人身份证原件(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3 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8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请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徐 菲 赵经理
电 话:17181002233
e-mail:zb7158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