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一名受害者,2015年过小年的那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我跟犯罪嫌疑人王隶打了一架,王隶用菜刀把我的手砍一刀,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而当我来到临湘市人民法院,找我的办案人员王景星,本来我是要犯罪人王隶道歉的,要他从看守所里面写悔过书,而办案人员王景星说不用写悔过书,大概下个星期开庭,到时候要犯罪嫌疑人当面跟你赔礼道歉就可以了,然后就这样大概过了一个多月,当我来到临湘市法院找我的办案人员 王景星的时候,王景星说我跟王隶的案子已经开庭审理了,我问他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他说我想通知你就通知你,不想通知你就不通知你,法律没有明文的规定,我说那你当初不要答应我呀。然后他就跟我说他现在忙没有时间接待我,你给我滚出去呀!我说你怎么这样对待我呀(当时说话声音很大),我再问他王隶判了多久啊!他也不说话不理我。然后我就跟他吵了起来。还有他办公室的另一个同事看着我和他吵架,也叫我滚出去,态度也非常的恶劣,然后他打电话给法警大队叫法警把我拉出去的,请问各位领导:你们是怎么对待来访群众的呀?然后把犯罪嫌疑人王隶只判了八个月,我是被害人觉得对方判得太轻,然后我找到临湘市人民检察院那个公诉科科长李刚却说是法院的事。他们就这样推来推去,害得我在检察院和法院之间跑了几百个来回。请问各位领导他们这样是不是故意推卸和顶着不办吗?是不是人民检察院和法院不作为呀?然后检察院的李刚还泄露办案秘密,我还遭到了保安的无理刁难,借个手机打电话都不行还强行把我从电梯里拉出来,检察院申诉科余琴和他办公室另外一个女的态度非常差,有一天我去检察院找余琴,刚来到检察院门口保安李强说:那个胖子来了。然后余琴说他还来干吗?他来这里还有什么用啊,还有他办公室的另一个女的当时的态度好凶,三个人当时就在办公室吵架,请各位领导为我这个受害人做主啊,伸伸冤啊!
2016年10月22日我跟王隶的老表安红虎在临湘市祥和花炮厂打架一事(是王隶故意指使的)。2016年12月6日我正式到临湘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当时的夏庭长跟我说,一个星期左右忠防法庭会通知你,大概一个月以后法庭会开庭,之后我等了一个多月。打电话给忠防法庭庭长钟临辉,他在电话那头也是大声嚎叫,跟我吵一架,说我没有超过六个月的期限就没有违规,就算你投诉我也没有用,我也不怕你投诉。然后我把这个事情反映到临湘市人民法院纪委。他在电话里头说我像抓吸铁一样,跟法院的王景星吵架。又说法院的监察部部长李国良态度也不好,也是在电话里头大声的嚎叫。请问各位领导他们这是官官相护吗?事情回到1月15日下午,我到临湘市人民法院找张猛院长的手机号码,进入法院的大门时遇到法警大队的无理取闹不让我进入法院大门,还有一个法警推搡了我一把,在门卫室被法警大队非法拘禁了两个多小时,法警大队不让我进去。请问各位领导人民法院还是为人民伸冤的地方吗?请各位领导为我做主啊!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
被害人:李小华
2017年2月8日
认命吧!
这样的人真的不适合做一名人名的公务员 应该清除公务员队伍
2017-02-08 16: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