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庆左右拍摄的婚纱照,在景德路138号蝴蝶树婚纱摄影。时至今日,在百度图片上搜索自己的名字婚纱照居然呈现出来。这种未经过本人同意就将照片发布在网上是否已经侵犯肖像权,打百度客服电话说需要原网址删除照片,打电话联系摄影店告知当时有签过网传协议,让他提供合同说不给,说不行就走司法程序。现在店名叫天资,同一个老板。
这么蛮横的婚纱店还能继续开下去?文明城市是这样的“文明”吗?本来只是想简单的把网上照片去除,居然这种态度对待客户,请相关单位帮忙查处,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坞分局与天姿店反映了服务对象的诉求,并协调店方处办。分局工作人员在店方的配合下,已进行网上检查,没有发现该照片。店方反馈已与消费者联系,照片已删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阊门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
你这码打的不专业啊,tab页的标题...
楼主,您的这件事属于民事纠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充其量只能对此进行调解,如果那家婚纱摄影店执意不愿配合将照片从网络上撤销,受害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8-3-28 16: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