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购买房屋的受害者,因为我们购买的房屋出现了很大的麻烦1.我们购买房屋在先,并签订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购买过后一直使用至今。2.卖方卖给我们过后,伙同新晃信用联社在购买房屋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产证办归自己名下,用于贷款,而新晃联社领导在没有经过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就擅自把贷款发放给借贷人。
为此,我们强烈呼吁上级领导成立调查小组下来调查取证,还我们一个公正。毕竟现在的钱来之不易,都是血汗钱,所以希望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尊敬的xh820922网友:
关于您在湖南红网所发表的“张建均与新晃县农商行合伙侵害购房者权益”帖文中所述房屋抵押一事,我行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新晃县法院判决([2017]湘1227民初196号)张建均房产抵押符合法定程序。
如您因个人权益有异议,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018-02-13 22: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