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16日晚21点30分在黄埭镇供销合作一楼名诗媛女装店内购上衣两件长裤一条,购买时因为穿的是睡衣并没有试穿,当时接待的店员说现在穿的睡衣没法试穿,如果回去试穿了感觉不喜欢的换随时可以过来换。当时想着反正可以换的买就买吧!8月17日中午10点我带着衣服去店里想换下,进店时刚好和朋友说到衣服穿着感觉不好看想过来换下,接待的店员冷着脸表示不给换,我询问店里管理人员电话店员也不给还说不管谁来了都一样不给换,还出言侮辱人,气势汹汹的还想动手打人,被朋友挡住了,我现在不要换了想把它退了(1没穿过2不影响二次销售3在合法的维权期内),这种店的衣服不敢买,希望大家来评个理主持下公道。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到投诉后,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投诉流转至消保委处理,经相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黄埭分会现对该投诉调解答复如下:经分会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有商家帮消费者退货退款,我分会于2018年8月20日联系消费者告知处理结果。相城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怎么几天了只见回复没见给我处理啊!麻烦快点帮我处理下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您好!
就这件事而言,如果真要由商家帮消费者退货和退款,也必须在售价的基础上扣除一部分的折旧费用,而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给当事人。如不扣除折旧费用,全额退款,对商家而言也是显失公平的,毕竟涉事商品,即当时购买的衣服已经过当事人的手了,即便楼主没有穿过。
这个怎么这么搞笑呢?经过当事人的手了,那下次,我们去店里买东西,也按吊牌价给个折扣,毕竟经过店员的手了
2018-8-18 09: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