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塘鑫平液化气充装站老板是现任新化县政法委副书记刘化祥,2017年下半年之前刘化祥利用其在新化县公安局任副局长分管消防期间,用手上的权利之便为自己以权谋私,没有规划的情况下在琅塘镇张家村,建立琅塘鑫平液化气充装站让其儿子刘鑫健(刘鑫)出任法人代表兼站长,未经过各个镇政府各级部门同意,刘鑫健认为他父亲是政法委副书记就私自在各个镇的每个村的角落布置液化气销售网点,只要交六千元,任何人都可以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可以开店营业卖液化气,也不需要消防安全检查及任何手续。并且刘化祥利用手中的权利关系网,对有关部门打招呼。特别是燃气办副主任刘小华收取了刘化祥好处费,使其充当刘鑫公司保护伞。之前有证的液化气网点,燃气办不办理年检,就是帮助刘鑫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这里面的以权谋私,利益交易,一手遮天。请问刘化祥刘书记,刘小华,你们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你是在为人民服务,还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私利?以上情况属实,请上级领导处理。还生意人一个公平合理的市场。这样利用手中的权利捣乱市场,强行收取费用的人我们不应该公之于众吗?
真够大胆,连政法委副书记都敢告。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啊。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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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所反映的事宜,已移交给新化县委政法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组正在进行初步核查,并已将此情况报告县纪委。
中共新化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11-27 22: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