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友‘’不为民滚开‘’发帖咨询 ----‘’金色家园小区业主总人数有多少?‘’,结果答复是:
“不为民滚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金色家园共有商品房3幢,共44户,小别墅37幢。由于小区房产由开发商出售,出售情况不明,因此小区业主总人数无法统计。
感谢您的关注。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根据答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既然小区业主总人数无法统计,那么这个小区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就明显违规了,所以这个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合法性存疑,结果无效,应该纠正。并对答复人员追究责任,以端正工作作风,诚实地对待民众所求。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常熟沙家浜”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梅李镇金色家园小区业委会于2012年成立,并于当年按照苏州市和常熟市住宅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至住建局(房管处)及属地政府进行备案,相关材料经过严格审核,金色家园小区业委会成立合法。若您对合法性存疑,建议向法院提出诉讼。2.目前金色家园共有商品房3幢共44户,小别墅37幢因房屋交易频繁且不少业主长期不居住而无法精确统计户口在册业主数,业主代表是根据报名和同单元住户推荐的,其中小区业主代表22名且当时参加会议18名,到会人数已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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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答复是:
“不为民滚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房管处、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据悉,金色家园小区议事规则依据物权法规定经符合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同意通过。
感谢您的关注。
2.2月9日答复如下:
“不为民滚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金色家园共有商品房3幢,共44户,小别墅37幢。由于小区房产由开发商出售,出售情况不明,因此小区业主总人数无法统计。
感谢您的关注。
3.根据《物权法》第76条,小区议事规则必须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而答复说业主总人数无法统计,所以答复2打了答复1的脸,答复完全是欺人之谈。
业主票权数回答的很明确44家37.由于每户业主的人数不同是无法统计的。请仔细理解。
共81户,很明确,很好理解啊。
“不为民滚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金色家园共有商品房3幢,共44户,小别墅37幢。由于小区房产由开发商出售,出售情况不明,因此小区业主总人数无法统计。
感谢您的关注。
根据上述答复,81套是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卖出几套,答复说出售情况不明,因此小区业主总人数无法统计,一套一个业主,这样实际上业主人数当然就不可能知道,也答复不了。
你住高智楼,金色家园和你有啥关系?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金色家园的业委会及事务由金色家园的全体业主认定,你不了解实情,却和那个"628216"帮着发贴来所谓的"造势",有"网络水军"的嫌疑。
作为金色家园业主维护业主们合法权利责无旁贷,这也是业主的权利,当然要与阻力斗争,这也是寒山闻钟存在的意义。
真是替楼主的智商感到悲哀,你见过哪个小区业主签字是按照人数来的,一户只有一个投票签字名额好吗?
真不知道楼主怎么当老师的,这种智商误人子弟啊,幸亏退休了!
答复说出售情况不明,因此小区业主总数无法统计。一户一个业主,每户人数当然不止一个,但业主每户只有一个,所以答复说业主总人数不知道。
你住金色家园?你就吹吧,连承认的勇气也没有?那我就揭秘吧:你是理工大学的退休教师,住高智楼。
请楼主及其马甲悠着点,纵观你的所有帖子已经穿帮了!
胡说胡道,信口开河,但谢谢抬举。
多行不义必自毙!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这句话就是81户的一半。
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就是81户业主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相加之和为业主总人数的一半。
这个法律的意思就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并且要有达到总人数一半的业主同意。
你理解了吗?
楼主根本不住梅李,而是高智楼,是在瞎起哄,应该封号!
2018-2-10 20:5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