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孔**,身份证号:32038119820302****本人与2012年办理居住证,小孩上小学一年级时有用到居住证。现申请积分居住证只有三年!!!苏州市2015年才实行积分政策。本人与2003年来苏州上班并与当年缴纳社保,经咨询暂住证期间不算积分,为什么?我没住在苏州?有暂住证的呀?另:我2012年办理的居住证。请还我在苏州的合理积分。联系电话1800154****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办理居住证年限的得分标准是: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所以首先,该加分项的依据是居住证年限,与暂住证无关,也不是社保和公积金等证明可以替代的;其次居住时间是按照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来进行计算的,“连续居住时间”在《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中都是有固定含义的。居住证没有设置有效期,并不是说该证件办理一次后一直是有效的。根据居住证管理相关规定,都是要求流动人口本人主动前往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延期签注手续,按照规定,居住证自签发或变更之日起每满一年的最后30日内需到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如果没有按期延期(签注),证件本身并不作废,而是进入休眠状态,需要重新激活后方能继续使用。而在苏连续居住时间就从激活的时候,重新开始计算。该加分项是为了鼓励广大流动人口配合政府管理每年按时签刷居住证。此外,您在苏州缴纳社保的年限有单独的加分项,且加分幅度远远超过居住年限。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市积分办咨询电话:67521126。
每年去更新了吗!
哪年才开始的积分?你看了没?
暂住证有有效期,身份证有有交期,暂住证有有效期还是有什么?
积分政策是2016年1月15实施,2011年4月11发布暂住证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2018-4-2 10: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