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公安分区局,以及交通警察大队的领导:
今天11月18日早上7点57分,在钱万里桥的联洋街与虎池楼口,我的车临时停在联洋街口,买个早餐泡杯热水,就5分钟左右,回来看见一位警辅大哥已在记录我的车牌,并贴上贴上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我跟其说明并即刻开走,他说什么图片已上传,无法撤销,不扣分,罚50元。可能他忙,也辛苦,我也理解,没有办法再与其理论。
这是一个老问题了,在法治社会日渐成型当今,执法者应该更懂法律,而不是推脱和钻法律的盲区。不要说这只是告知单,不属于执法决定书,但是大家心里都清楚,可定会收到正式的违法通知书。不要说什么他决定不了,是回局里统一核实决定的,再有交警确认,我不知道过后是否真有交警核实,还是随便谁在系统里确认一下就出具执法单信息。但就这警辅采集信息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请见附件图片,他需要在现场交警的指导和监督下才能完成一些辅助行为。
所以恳请给我一个说法,他的行为【第一步采集工作】是否合规合法?如果不合规合法,请告知他本人,并撤销对我的处罚。我会持续关注,保留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
车牌 苏e9r8d6,罚单上交通警察 郑**
今天上午10:55分接到姑苏分局警号04172蒋警官的电话,说是改辅警属于采集信息,不属于执法,但是在我的再三强调下,他又说是附近有交警带领。我就奇怪了, 我观察四周怎么没有看到一个正式的交警。我是否可以这么认为, 交警可以远离执法点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外,让警辅操作?他们能顺风耳,千里眼? 这叫在交警的指导和监督下工作(采集)????如果但是交警在场,有时先走了, 那么请提供交警在场(我的车边)执法的图片, 不然五凭无证, 怎么让民众信服。。最后试问,哪个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地级红头文件)允许他们这么远距离的执法的? 我去学习,并帮助交警宣传,我们争取不做法盲。
党和政府多次明确指出,要明文执法, 执法有依,执法有据,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附件图片是现场图片,和摘自人民日报法治栏目的内容。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九条:“辅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岗位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和《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二)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等相关规定。辖区交管部门采取民警带领数名警辅在责任片区或路段开展执勤,对各名警辅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挥,监督,对在管辖责任区和路段内发现的违法停车行为,由警辅送达(黏贴)告知单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是履行岗位职责。
呵呵,在法治社会日渐成型当今,请不要动不动就违章停车,违停了也别找借口,在深圳普通市民也是可以搜集违章证据交给交警然后处罚的。
顶你的贴,现在苏州的辅警真石无法无天了!一两个辅警在没有警察在旁边的情况下就敢随便查老百姓身份证,随便就可以贴罚单,苏州现在已经是个没有王法的地方!!!
既然你这么懂法,为什么还要违停?请找下自身的原因。
我认可自己是临时违停了,但是根据相关法规,应该是先要劝离。难道警辅就能越权操作?而且交警对这种问题莫不关心,一直这样操作下去。是不是老百姓太好说话了,读书少,就该被忽悠?不是50元钱的问题。为什么每次社会的进步,都是被逼的改革的。
就下车去买早餐。我的问题,难道交警交警就可以这样执法的理由?你是完完全全的好人
乱停车自己心里没点**
什么叫随便敢贴罚单,有人违停了才会去贴罚单的,要是个个都不乱停车,你看辅警高不高兴贴。
我看你确实读书少,劝离是要司机在车里的情况下才适用,司机在车里交警都会提醒你驶离,对于拒不驶离的才会处罚。
楼主这种不找自身原因,只配被电子抓拍处罚,就没话说了~还省得交警和辅警们辛苦执法~
警辅在警察不在场的情况下,贴单或越权行使司法行为的肯定属违法行为。
对于这样的事,无论是看客,还是曾经遭遇过的,自己都有自己的看法,我就想知道,执法者对于这样的处罚行为是如何操作的?有没有遵循相关法例法规条例。这50元,还是值得的,大家看看这在苏州市怎么定性的。以后心理也有个数。
违停了还要找借口!
违章了就不要找其他理由
支持楼主维权!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是实现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要求。
楼上几个水军,楼主并未否认他违法,只是质疑执法过程、执法程序,请不要混淆概念。
现在论坛里辅警太多了去贴车子吧还有点成绩
我是贴单的警辅!楼主你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也可去法院起诉。我在论坛等你胜诉的好消息!
车上没人,你停多久是你说的,这种投诉几乎全被打脸
对违停车必须贴,否则道路将变成低素质人的停车场。
2017-11-20 1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