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因村小学被取消而不得己在县城从小学读到初中,读完初二后,因家庭条件难负但学费而要求转学。
我带孩子第一次前往原藉中学(新宁县回龙镇军田中学)去报到,因怕学校不接收,还请了学校李校长说情,可是被学校主任和学校曾校长以我孩子爱玩手机为由拒收。
学校李校长为我孩子说尽好话后,才答应第二天让我带孩子去学校报到,曾校长和学校主任答应我孩子在校试读,但拒绝接收,说看我孩子表现是否好后再议。
一周后我又去学校要主任给我打接收证,学校主任正准备给我开接收证明,却因看到我孩子身份证像片,就说这个学生暂不能接收,还说并不是针对我个人。请问,不针对我个人又为什么在看到孩子身份证像后变卦。
这是学校领导带有色眼晴看人,也是对我和我孩子的歧视。更是看我是否送礼再做决定。我实在不明白国家提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指什么,学校领导又是如何落实的,更不明白学校领导对(义务教育)是如何理解的。学校是全方位教育学生的,家长送孩子去学校受教育的,不是自己教育好了再送去学校帮学校获取名誉的。何况我的孩子并没有任何不良作风。
我孩子因受到学校领导歧视,思想受到打击,又由于眼睛有结石,有一个星期没去学校,我也只和他班主任说了一下,忘了请假。
军田学校拖了我孩子2个月,拒不接收学籍,现又以旷课为由开除我的孩子,请问各级领导及所有家长,我该怎么做,我的孩子何去何从。
不知是问政不管用,还是有关部门不重視,我的孩子就这样被辍学在家。
请问有关部门和所有家长,教师思想不纯洁,教育部门就不管吗?学生被无故开除,教育部门也不管吗?那么这种事又应该由谁管呢?
吕某某、男、新宁县回龙寺镇板桥村17组人。自小学起在湛江某校就读,于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在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读初中,期间因行为习惯差,被该校建议另择校就读。2017年9月,托熟人暂寄读新宁县回龙寺镇军田中学161班,并承诺改正从前的不良行为,期间原有的不良行为经多次教育没有改变,更有随意旷课现象,9月14日—9月20日、10月25日—10月29日就无故旷课两周。2017年10月30日上午,其祖父吕某来学校与教学副校长及班主任商议后,并与其父通电话确认,自愿将该生接回家中进行家庭教育,让他体会到生活的艰辛,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习惯并发奋读书。军田中学领导和班主任无半点强迫之意,更无学校无故开除该学生之说。以上情况属实,并有班主任记录和同班同学证实为证,感谢社会各界对我校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新宁县回龙寺镇军田中学
2018年5月29日
2018-01-17 0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