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韵青城开发商在交房时 要求业主缴纳所谓的“公共能耗费” 这难道不是在物业费里面的吗? 所谓的公共能耗费是什么费用 ,物业费又包含什么。还有一笔垃圾清运费又是什么费用。 装修保证金怎么还在收取这是几个意思,不许收了 怎么还在收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1、根据苏住建规(2011)14号规定,公共能耗费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代收代交费用,不属于物业费范围:高层住宅_500_元/户,低层住宅_300_元/户,商业_0.19_元/月•平方米,代收代交费用预收半年,每两个月向业主公示一次代收代交费用及分摊情况,每半年结算一次。(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或部分业主承担且收费计量不能直接到单个业主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电梯年检维保、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纳入代收代交费用,单独列帐,按实合理分摊。2、垃圾清运费是对于居民住宅装修(含二次装修)过程中建筑垃圾的清运费,由物业代收后交环卫部门。3、物业对业主不收取装修保证金,但是为规范小区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会对业主聘请的装修公司收取一定的保证金,该部分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物业服务中心。相城区北桥街道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2017-12-15 09: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