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胡乱判案的受害者,相关案号:苏劳人仲案字(2018)第323号,苏劳人仲案字(2018)第586号,苏劳人仲案字(2018)第587号,苏劳人仲案字(2018)第588号。从庭审笔录和裁决书中就可以明显看出被申请人在关键的问题上当庭撒谎,而仲裁员只当没有听见。所谓裁决就是上述仲裁委的一面之词,没有做到依法裁决,甚至缺乏基本的逻辑,可称之为:胡言乱语。我们于2018年12月29日去评理却被告知裁决是集体讨论的结果,对于我们指出的问题,工作人员认为是观点不同。对于证据确凿的谎言仍然不予承认,还假惺惺告诉我们不服裁决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是我们的权利,我们正在进行,不劳他们操心。是因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起诉,他们就可以胡乱裁决了吗?他们心中有法律吗?他们讲不讲理?是谁给了他们这个胆?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包庇被申请人,不为我们百姓主持公道。难怪被申请人敢于肆无忌惮地欺负我们。仲裁是劳动争议起诉的前置程序,这样的前置纯粹是在浪费我们的时间和金钱。上述仲裁委员会为什么敢于明目张胆的包庇不守诚信的单位?背后必定有不可告人的内幕。我们一直以来都服从安排、努力工作,现在都是依法应当上班却拿不到工资,医保停了,看病需全部自费。春节将至,我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艰难。可以想象上述仲裁委的那帮官员们正在喜迎春节,又可以有公假了。这就是守法和违法的差异?让人心寒。希望相关纪律检查部门介入调查,放任这样的仲裁委员会继续肆意妄为,会让更多的单位为了利益欺压普通劳动者。但愿我们只是运气不好,遇到了一些不良仲裁员;但愿人欺负人,人压迫人的社会不会重现;但愿从此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依法公正的裁决。2019年1月10日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苏劳人仲案字(2018)第323/586/587/588号系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受理的案件,上述案件均已在审理期限内裁决结案,裁决书已送达双方当事人。2018年12月29日,当事人等到本委就上述案件反映了自己的看法,仲裁院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员进行了接待,详细解释了法律法规,并告知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案件当事人均已起诉,虎丘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本委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胡乱判案就没人管了吗???
浪费国家资源!
浪费百姓时间!
2019-1-11 14: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