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很不幸在上月中旬身体不适,去某三甲医院检查确诊是前纵隔胸腺瘤,住院一星期,经该院的外科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的反复确认,治疗方案是:先穿刺,接着放疗(等肿瘤缩小),最后再开刀,为期约1个月。作为病人和家属很疑惑,反正是一刀为什么有这么多手续?这种方案是针对癌症病人的,给我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经好友点拨何不去上海看看,冥冥中菩萨保佑,3月31日一切很顺利我们在上海胸科医院,在没有挂上号的前提下找到了我的主治医师杨主任,说我们是从苏州来的,杨主任很热情的说没问题拿片子出来看看(我们素未相识,深切体会到大上海的包容性),看过片子后问我们为什么不在苏州开刀,我们将苏州的方案说了后,杨主任说没这么复杂,片子上肿瘤边缘清晰,可以马上开刀,如果放疗后会增加切除干净的难度。当日我们就在上海办理了入院手续,下午我们回苏州想在医院办转院手续,分了很多人手在医院和社保来回奔波,得到的结果是根本办不出来,经了解是苏州医保政策就是“肉要烂在锅里”,因此社保和医院护为利益的踢皮球,阻止你外出看病。我4月6日已开完刀,目前休养在家,在上海住院期间,周围的安徽、兰州和浙江病人都有30%到50%的社保报销,而我做为大苏州公民的只能100%自费,这多么的不公平?苏州这种闭塞的政策只能害人害己,既不利医疗水平的提高,也不利大苏州的发展,没包容性可言,是种典型的懒政!希望有关部门能深思!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医保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考虑到我市医疗技术水平条件,为满足参保人员转外需求,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患有限于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并办理转往外地三级医院或者国家重点专科所在医院就诊手续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可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参保人员是否满足转院条件由市级以上医院诊断确认并办理转院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4-26 12: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