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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变了吗?

2024-6-25 8:54:0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几次去常熟经过泰山南路和昭文路口,机动车左转绿灯的时候,都会见到有警辅指挥非机动车跟着机动车一起斜穿马路左转,难道非机动车不是走人行横道的吗?而且是警辅明确的在指挥,难道交通法规改了吗?还是我一直理解错了?跟机动车一起左转不危险吗?现在连小朋友都知道可以斜穿十字路口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alentian”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感谢您的关注。
机动车和非机一起左拐不是很多吗
如果有非机动车红绿灯,非机动车左转绿灯当然可以左转。没有专门的非机动车红绿灯时,参照机动车红绿灯,那么机动车红绿灯左转绿灯,非机动车当然也可以左转。 人行横道,不是行人走的吗?什么时候变成非机动车走的了?
我发在这个板块里不是想投诉谁,我就去咨询一下,如果不能斜穿的话交警部门应该进行正确的指导
非机动没有左转弯的,只有走人行道,走直角
非机动车什么时候可以走人行横道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非机动车正常路口左转干嘛要横过马路?
你没仔细看我写的吗?是跟着机动车一起斜穿十字路口左转
楼主的问题问得好奇怪,看来你真的不懂交通法规。7楼你确定自己看懂交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了吗?
查了一下实施条例的第68条,好像是可以在十字路口中心点靠右侧左转弯,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我7楼的内容只是回复6楼说的非机动车不能走人行横道的说法,有什么问题吗?
另外,我承认不全懂交法的所有内容,这不奇怪吧?我开车并且尽量遵守交法,我也骑电动车,我左拐是走直角的,过两次红绿灯,我觉得这样安全,虽然看了68条可以直接左拐,但是我还会坚持走直角左转
什么叫“路段上”?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理行驶,以信号灯标线为行驶规则,如遇信号灯与标线与现场指挥交警不同,以现场指挥的交警(辅警)为准。
对于红绿灯没有专门左转相位的路口,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混行,这种情况确实二次过街完成左转比较安全。但是有专门左转相位的路口没必要,个别路口还会有单独的非机动车左转相位。
怎么没有问题?你不就是认为警辅是在瞎指挥,非机动车不该和机动车一起左转吗?那请问,非机动车该如何左转?是要给非机动车专门设定左转信号,并且单独安排时间左转?要不就是先横过马路,然后再来个横过马路?看了6楼的话,我的理解是:人家在问你难道非机动车左转非要走人行横道线,或者说非机动车可以在人行横道线上骑行?你不觉得自己在7楼给他的回复很莫名其妙?你此时将交法的这一条款搬出来,正说明你理解有误或不全面,根本不懂交法!
指挥又不是交警用的保安公司人穿的交警衣服多是老老头在懂什么

2018-7-28 07: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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