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hai9352”:使用贴票方式寄递包裹时,客户自带的邮票需验票审核真伪,验证后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邮政的关心与理解。
这是所谓“苏州邮政局便民服务员”的官面回复,请问“使用贴票方式寄递包裹时,客户自带的邮票需验票审核真伪”法律依据在哪里?邮政法有这一条吗?国邮406文件有这一项吗?如果你的这一条,只是内部针对使用邮票消费者的设卡霸王条款,请不要在”阳光便民“的平台丢人现眼。
迄今,还在推诿。其实质,还是邮政,针对使用邮票消费者设置的重重障碍之一。
邮政一面限制使用邮票,一面不停地发行了这么多邮票,明显就是在不断地印制花纸头、不断地圈钱。
以后邮票发行时,请务必注明公示:中国邮票作为”国家名片“,仅供收藏。如需使用,一律一一查验正身。
附相关法规:
我国《邮政法》明确规定:“各类邮件资费的交付,以邮资凭证或证明邮资已付的戳记表示。”而《关于邮资凭证发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中也涉及到“邮资凭证是邮电部依法发行的用于邮政通信作为邮件纳费标志的有价凭证。包括邮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等。”很显然,邮政的任何行为都要以我国《邮政法》为准绳、为依据,其它的条文规定是没有说服力的。
国邮(2003)406号文件关于国内包裹纳费方式等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加强包裹资费管理,规范包裹收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邮政支局所收寄包裹(指国内普通包裹、国内快递包裹和国际小包)时,遇用户以自带邮票方式纳费的,应照常收寄,不得拒收。
继续投诉维权:要求退还已付现金,依法循规收纳合法有价凭证:邮票!并对本人整整一天的时间损耗,予以赔礼道歉!
苏州邮政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市民“hai9352”:使用贴票方式寄递包裹时,客户自带的邮票需验票审核真伪,验证后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邮政的关心与理解。
苏州新区邮政局所谓的领导,迄今对设卡拒收邮票,晾迫消费者支付现金的事实,没有丝毫愧疚!
本人坚信:
改革开放40周年后的中国,会更加倚重法律,严格执法!
本人做人做事底线:不惹事、不怕事!陆续收到全国各地邮友寄发:不忘初心的原地首日实寄封片,鲜红如血!
事情原委:
2018.7.2日去苏州新区邮政局邮寄普通包裹,从一早8点半,因本人要求贴用邮票支付邮费,遭该局所谓的领导拒绝与推诿,在没有看到本人所带邮票的前提下,直接回复要用邮票:要等2周的鉴定邮票真伪的时间,沟通无效,直至被干晾到下午临下班,本人只得支付现金,耗费整整一天,窝了一肚子火!
国邮(2003)406号文件关于国内包裹纳费方式等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加强包裹资费管理,规范包裹收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邮政支局所收寄包裹(指国内普通包裹、国内快递包裹和国际小包)时,遇用户以自带邮票方式纳费的,应照常收寄,不得拒收。
苏州新区(狮山路)邮政局所谓的领导,至国家法律规章于不顾,不顾集邮者纳费时的合法选择权,一味索要现金提高以自己的业绩;自定的托词邮票甄别的专业技能,该领导不自省、不提高、不掌握;不用心完善基础管理的技能普及;让客户一天,水都没喝上一口;自己在办公室空调间舒服,让客户在柜前干坐一整天,实在毫无服务窗口的一点诚意!
付了现金了,所谓的领导出现了,此时才似懂非懂的点看本人原要贴用的邮票,看其生疏的点票手势,晕!收下后,连个收条也没打给我,新区邮局你所谓的按章办事,总有个正规流程吧?!
说白了,就是拒收邮票。试想一下,邮政领导,辨不出邮票真伪?如同,银行领导,验不出人民币真伪,您信吗?追根溯源,就是要客户付现金。冲业绩,邮政发行的邮票要用就设卡刁难.从另一方面,更显示出苏州新区邮局领导自身业务水平的匮乏。如果其理由成立,那其楼下的邮储柜台也可以从速撤消了,邮政自己发行的邮票自己都难辨真伪,那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真假,就更难辨别了。咋就没听苏州新区邮局的领导,对储户说:要存钱,得放我这,2周后鉴别出真伪后再说!!!
邮票,作为国家合法的有价证券,苏州新区狮山路邮局理应按国邮(2003)406号文件执行。
邮政法、文件都成了一纸空文,苏州新区邮局的领导,就真成”土皇帝“了!
邮政局所谓的内部限制用邮票的规定,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一个不守法的服务性企业,本身就应严格整顿!
邮政官员不能鉴别邮政发行的邮票真伪,本身就是一种:讽刺!
明眼人一看即知,邮政自己制定的所谓内部规定,完完全全是针对使用邮票的集邮者,有哪一项是针对邮政内部已然严重的管理问题、匮乏的技能不足、肆意的官僚做派的?
邮政自身的漏洞百出,不应由消费者买单!
苏州新区狮山路邮局所谓领导违法、不作为,作为消费者,投诉好难啊!
作为消费者,提出贴用邮票,所谓领导不等本人出示邮票,就一口否决,也拿不出合法的规章,就晾本人在邮局一天。
干耗本人至下午,在本人被迫支付现金后,所谓领导才再次出现,收看本人的自带邮票,但完全没有收票、验票的规范表格与收条。原说送北京鉴定,二周后出结果的,昨天也就是时隔2天就告知本人自带的全部邮票都是真的,也不出具任何鉴定书面材料。
前前后后,所谓的鉴定,所谓的验票审核,完全就是苏州新区邮政局所谓领导的一张嘴,太肆意妄为,把消费者当猴耍呢!北京鉴定,邮政ems都不能2天打个来回啊!
迄今,本人也没有取回本人的邮票。因为:苏州新区邮局领导根本不懂邮票,验票审核之类纯粹是信口雌黄出来的。为什么呢?在收取本人邮票时,该领导并没有将邮票的名称、志号、枚数、喷码代号等等一一记录,列好明细清单,双方签名盖章办理交接手续。柜台有监控视频,现在苏州新区邮局拿出查验说全部是真的,但已离柜,我咋知道还给我的,有无数量偏差?有无掺杂伪票?你苏州新区邮政局可别一急,回复说本人的邮票这几天自始至终没有离过柜台,那样的话更打脸!
中国,是讲法的国度。邮票所谓的验票审核,强制也罢,离柜也好,都是违法行为!苏州新区邮局所谓的领导,《宪法》学过吗?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物权法》强调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是《宪法》这一规定的具体阐释。本人的私有财产邮票,苏州新区邮政局所谓的领导,您是依据国家的哪条法律,可以对之:离柜后予以验票、审核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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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天被晾着这就是苏州新区邮政局所谓领导的服务态度
谢谢关注已圆满得到回复
2018-7-6 21: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