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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浩街

2024-6-24 15:00:4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你好,我是南浩街的商户,今天收到一张告知书,其中一条禁止“三合一”场所。我想咨询下,是不是我们门面楼上禁止入住?如果不让入住了,请问什么时间搬离?我们当时租门面的时候,房东告诉我们楼下是门面,楼上是住房,所以我们一直在楼上住的,如果不让住我们需要时间去找房子住。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根据区“331”专项行动“三合一”整治工作组要求,金阊街道、石路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石路分局、城管、石路网格片成立南浩街“33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最近网格片围绕“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三类突出火灾隐患,在辖区内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南浩街商铺为商业用房非居住性质,根据前期南浩街排查情况,目前南浩街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流量大,沿街餐饮、服装店混杂且密集,消防通道狭小不畅通。二是大多数商家楼下开店,楼上住人且用煤气罐烧饭,存在“三合一”问题。三是大部分商家安全意识薄弱,未按照消防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存在安全隐患。近期网格片对南浩街所有商铺发放告知书,告知书内列出八条规定,如是三合一场所,即发放涉嫌违法行为风险告知书,通知商户5天内整改。
南浩街门面房40年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商业用房,不允许住人,不允许用明火

2018-6-12 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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