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在光福中心幼儿园呢中午关于孩子喂药的事宜就是根据病历卡和药相符才能喂药。这是规避责任,也是谨慎。可是也有特殊时刻,我对这种拒之门外完全让家长自己解决的态度表示不满。孩子生病了,去医院请医生配了药,没有写在病历上,你就说不能喂,一定要家长喂。一定要去家长去学校亲自喂!那住的远的孩子们呢,父母上班的孩子们呢?难道除了让家长亲自喂,就没有更好的办法?比如明天让医生补一下再交过了之类的,本来喂药家长就是在本子上签字写清楚的,为什么就不能帮忙喂一下呢?不喂就不喂,个么家里人商量一下,等会让爸爸离得稍微近一点,让爸爸来喂,就想能不能把要放在保育室或者门卫上,结果都是不可以。我就觉得奇怪了,你墨守成规不帮忙喂就算了,个么我把药放在这一下,中午让他爸来拿一下直接进去喂不就好了?都不行。呵呵了。最后我们只能先把药送到他爸爸单位,再去上班。有时候,不是家长想图省力或者方便,真的让我们很为难的。就中午一顿,你说你一定要病历,明天让医生写了,再给你。不行。个么放一下你们那,也不行。是的,你们这样是方便了,守着死板的规章条例。态度当然也挺硬气的咯,“我们都是根据规矩办事,上头要来查的”等等。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卫办妇幼(2017)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服药管理规定,为全园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由于您当时无法提供就诊记录和处方,并且您又换了药品,我们的拒绝喂药和临时的寄存或许是给您带来了不便,但也是为了孩子的安全考虑才拒绝您的。希望家长能够理解幼儿园执行相关规定,谢谢!吴中区光福镇
万一出了事你和他们谈人情味吗?
请问假如万一出了事,你还会用现在的说辞吗?是不是换成了不负责任的说辞?
吃药都是父母签字的,这种已经撇清了学校的责任了。
凡事都要有规矩,何况关乎小孩的安全健康!
麻烦请各位关注的仔细看一下我说的是什么,看不懂的就乱说的,就不能苟同了。不能喂药没有关系,至少可以放一下吧,请各位评论的时候,摸着自己良心说一下,换位思考一下。
我从头到尾强调的都是,不喂可以,没有关系,放一下,让他爸爸来喂。放一下都不可以?
既然孩子生病了,为什么不在家休息,你这样去上幼儿园,不是交叉感染吗?对别的孩子也不好啊!
鼻炎类的会传染吗?
个人觉得你把药物放在门卫也是不可取的,不出事固然还好,但如果有什么事了,你会不会说是门卫上动的手脚呢?药物一类的东西还是要谨慎点的,院方做法固然有点死板,但是为了孩子的安全考虑还是可以理解的,既然知道院方有这个规定,那当初配药的时候就应当让医生写在病历卡上,作为孩子的家长不能把自己的失误去怪罪到别人身上。
亲,按照你的说法,就是就算有了病历,然后出了事,也可能是药被动了手脚?就算病历完全对,但是就算出事,也不一定是医院的责任,二是被动了手脚?其实我一开始就说了,医生只是可能是太忙没有写,就配了,但是需要的话,也可以让他去补一下,后期交过来,但是如果不同意的话,我就寄放一下。如果按照你说的来说,一切可能被动手脚的东西都不能放,那实在是太多了。
亲,我可以遵守人家的规章制度,我只是觉得特殊情况,能不能寄放一下,就放一下门卫上而已。对这个事情表示不满。希望亲可以理解。
亲,请问一下,如果是炎症一类的呢,鼻炎啊之类的,难道长期请假啊。支气管炎啊,鼻炎啊,这种没有办法的。那除非不去上学了。如果是发烧感冒了,肯定也是让她在家里休息的。
万一出事,你会不会闹?扪心自问下?
按照你那么说,学校就不应该有等级喂药这种事,也不应该有病历卡或者与药物一致这种事,因为在你们这种人的眼里,什么都可以说是学校的责任,说动了手脚啦。我不明白放一下都能被动手脚之后,其他的就更有可能了。就算有家长的签字。我不明白为什么放一下怎么就会出事了。如果说要是动手脚,那实在是太多了,你学校吃的饭菜都能被动手脚了。规章制度我说了可以遵守,但是规章制度以外的,通融的放一下,我并不觉得这是不可行的。
网友:
您好!根据苏卫办妇幼(2017)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服药管理规定,为全园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由于您当时无法提供就诊记录和处方,并且您又换了药品,我们的拒绝喂药和临时的寄存或许是给您带来了不便,但也是为了孩子的安全考虑才拒绝您的。希望家长能够理解幼儿园执行相关规定,谢谢!
吴中区光福镇
幼儿园没有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楼主有点太自以为是了,这个需要你自己想办法解决,不是归老师
我可以尊重规章制度,不喂药没有关系。我一直强调的是,为什么连寄放一下都不可以。我觉得从人道主义来说,寄放一下,让孩子的爸爸来取一下,自己进去喂,也未尝不可。你们答非所问。没有理解我反应的是什么情况。是哪条规定,连放一下都可以的啊。
你放的药和病历上不是同一种药
2018-9-21 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