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零陵法院一法官隐匿原告五份证据判案遭投诉还在网上散布虚构事实侮辱,诽谤网友及代理人
2016年4月份,因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原告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同时向法院提供了,1、老李班组工程量工资结算清单,2、樊才林写的加夜班费收条,3、十三位民工在工地的伙食清单,4、工地所发工资清单,5、农民工在工地做工工期清单,6、给樊才林做工时5位农民工出具的证明等共6份证据.非沒有在结算清单上签名,但事实证明与被告产生了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其权益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护.但是在判决时,零陵区法院法官故意隐匿了原告的五份重要佐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17年10月25曰原告徐増发实名以《对零陵区法院法官贺云违返审判程序为被告大开方便之门在判决中故意隐匿证据一事的控告》在网上发帖控告,而这名法官不当不接受公民监督,还指使他人利用上班时间使用法院的工作电脑,于2017年10月26曰08:27分,在永州新闻网以poca120注册网名,将所知道本案代理人在网上的网名及身份信息在网上透露出来,并故意在回帖中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恶意侮辱、诽谤、侵犯代理人名誉、人格权益,回帖威胁数次都在上班时间、使用办公用的公共电脑,其行为已涉嫌侵权违法,望永州市纪委、法院重视事实,也请零陵区法院自究,回复不要避开事实忽悠网友,依法处理。
零陵区这法官判前面庭审查证是存在劳动关系,后靣本院认为又不是,这是自相矛盾,而且从附上的证据看又确实隐匿了五份,这明显存在故意,可是他不担不接受监督,还公开利用工作时间,用公用电脑办私事诽谤网友及代理人,性质恶劣,如不依法追究,零陵区法院还谈什么执法为公,公平公正.
关于《永州零陵法院法官在网上散布虚构事实侮辱诽谤代理人》一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永州零陵法院法官在网上散布虚构事实侮辱诽谤代理人的网贴已收悉。现就案件情况及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发表贴文《对零陵区法院法官贺云违返审判程序为被告大开方便之门在判决中故意隐匿证据一事的控告》的案件情况,本院于10月25日进行了初步调查,并于10月26日将调查情况上报了市中院和区委宣传部。本院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为彻查相关问题,11月3日,院纪检组及监察室又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并对原告徐增发作了询问笔录。徐增发承认,“对本案的法律关系没怎么搞清楚,且拖欠的3万多工资也不是他个人的,是13个工人一起的工资。”并表示删除贴文。笔录如下:
2、关于你反映的法官指使他人在网上散布虚构事实侮辱诽谤代理人的问题。经查,本院负责外宣的部门并没有发布开展网评的指令,只是通过网信部门回复了《对零陵区法院法官贺云违返审判程序为被告大开方便之门在判决中故意隐匿证据一事的控告》的贴文。因此,本院无法确定你所指的网友poca120是否为本院工作人员,并是否使用办公电脑。当然,回帖人无论是否为本院工作人员,都应该依法对个人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因此,建议你综合本案案情和发帖回帖情况,就此问题依法走诉讼途径解决。
3、请当事人徐增发及发帖人弘扬法治尽快删除《对零陵区法院法官贺云违返审判程序为被告大开方便之门在判决中故意隐匿证据一事的控告》一贴,以消除对办案法官及本院的不良影响,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零陵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6日
2017-11-14 09: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