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主管部门反应一下,本人购买的枫香花园(推广名:枫丹一号)合同约定2018年10月底交房,但昨天就收到地下车位预约销售通知和销售人员电话确认,我有几点疑惑 1.车位价格未告知,到要先收十万预约金是否违规?2.销售价格是否需要物价局备案并公示 ? 3.交房还需一年零三个月,车位如此提前销售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目前销售住房有严格规定,开发商受到有效监管,是否涉及车位销售也能有效监管,不能让开发商为所欲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市场局核实,无法律规定禁止交纳认购金。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住建部门核实,地下车位销售不需办理预售许可。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物价局核实,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可以销售或一次性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价格由双方协商约定。开发企业销售符合条件的地下停车位时,需在售楼场所张贴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销售方案、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地下停车位的数量、销售价格等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致电63982012详细咨询。谢谢您的关注!
2017-7-27 21: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