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苏州实验中学高二学生家长,近日学校要求高二学生增订校服2套,一套为礼仪型校服,一套为夏季校服。对于学校的这种行为,作为家长有以下几点不同的意见,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合理的处理。一、学校声称增订校服是为了学生能统一着装,但是高二学生在新生入学时已经订有2套校服。且增订的礼仪性校服只能满足春秋天需要,冬天时学生依旧需要在校服外增加羽绒衣等保暖服装,做不到着装的统一,何况已有的校服已经能满足着装统一的要求,为何还需要增订?同时礼仪性校服女生为裙装,无法满足体育课着装要求,那么学生还需自带运动服到校更换,给学生造成极大的不便。二、告家长书上明确写明自愿原则,但是对于部分不愿意增订的学生,老师要么在班级责骂学生,要么通过各种途径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完成这项工作,有很多学生和家长碍于老师和学校的情面,只能同意增订。三、告家长书上写是经过家委会同意,但家委会只是代表极个别家长,且会议什么时候开,会议内容又是什么,大部分普通家长都不知道。会议结束后也没有与其他家长传达和沟通此事,就直接下发通知增订,此举是否也有一定的不当之处?学校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机构,不仅仅教书,更多的是育人。学校是培育学生正确三观的地方,是学生的榜样和正能量的来源地。勤俭节约、言行一致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但是不知道学校是出于什么原因,在学生原有校服还能使用的情况下,要求学生增订校服,且通知书和实际行为不符,不仅和中华美德背道而驰,且在学生心目中带来极严重的负能量。何况一个学校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不是体现在着装上,而是体现在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上。实验中学这项举措,给人感觉就是一个面子工程。希望实验中学一所知名的四星高中,能依旧踏踏实实做好教育,而不要重面子重形式。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与学校了解,学校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备【2017】4号)文件规定:学校采购校服,应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家长委员会决定自行选择校服生产企业或自行选择面料、款式、价格的,学校应向全体家长通报。学校执行公开透明程序:1.召开全体高一、高二年级家长委员会议商讨订制校服、价格等问题,并形成共识。会议主题和内容于2018年3月12日在学校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详细专题报道;2.高一、二年级学生代表挑选、试穿、拍照,根据学生意见反复修改(前后经历近一个月,最终确定款式、颜色、件数);3.学校根据学生选择的款式印制、下发“学生校服自愿订制意见书”(高一、二学生人手一张,带回家长阅读并确认是否同意);4.会同家委会选定符合资质的校服生产厂家(通过国家丝绸及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样本检测),所有订制协议和费用结算均由家委会经办。学校高二年级在高一入学时统一采购了一套运动校服(不存在家长反映的订购两套校服的情况)。原有的这一套校服无法满足在校期间着装换季和替换等需要,在征得家委会意见和学生代表选择后统一订制礼仪校服一套(平时着装)和短袖短裤的夏装一套(夏季体育课用)。在订制校服的解释工作中,学校要求老师进行耐心解释工作,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我们理解孩子和孩子对校服的不同想法,但校服毕竟有统一性的要求。如孩子和家长确实有不同意见,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帮助您。对家庭存在经济暂时困难的同学家委会协调厂商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减半收费或者完全免费。如您还有需要沟通的其他想法,请联系校长室0512—68253686或者到学校直接反映。【高新区教育局】
怎么可以不要?不然怎么评比,怎么接受领导视察
2018-4-2 17: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