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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和年休假

2024-6-22 19:49:3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杨**于2011年开始第一份工作,至今在三个单位工作过,于2014/7/21入职苏州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现2018/1/18辞职,但是公司领导不签离职申请单,自离!本人在苏州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的工号是s1400425,姓名是杨**。关于年假,2015/1/1-2015/12/31工作期间公司给休了2014年度的2天带薪年休假,2016/1/1-2016/12/31工作期间公司给休了2016年度的5天带薪年休假,2017/1/1-2017/12/31工作期间公司给休了2016年度的5天带薪年休假,现2018/1/1-2018/1/18工作期间我已申请休了2017年度的3天带薪年休假.现在辞职,公司说2018/1/1-2018/1/18我只能休2天带薪年休假,另外没休的2天带薪年休假,不但不给我休,也不按规定支付我工资,而且已经休了3天的带薪年休假,还要扣除其中1天带薪年休假的工资。(其中2017年度,请事假病假天数均不超过2个月,而且请病假事假,都是扣了工资的,而且没有请其他假期)请劳动监察部门予以处理,谢谢! 关于,辞职申请,2018/1/18日申请辞职,苏州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领导不肯在我的离职申请单还有工作服等转移单上签字,我已自离!关于2017年12月的工资部分,希望公司不拖欠,按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条例,还有公司劳动合同规定,在20181/22发放我2017年12月份的劳动报酬。然后2018/1/1-2018/1/17的工资,也请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不要拖欠,准时发放给我!工资都付在我的工资卡上面。谢谢!请相关劳动部门予以及时处理,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到诉求人投诉后,黄埭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单位了解情况,经了解,单位承认当事人确有2天年休假没有休完,并承诺会在发放工资时将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补足,当事人投诉的17年12月份工资,单位也会正常发放。单位认为现与当事人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因没有收到当事人的离职申请,单位目前也未开除员工,目前单位也已通知当事人回岗位继续上班。根据单位提供的当事人电话,我局工作人员想与其沟通并了解进详细情况,进而更好的处理此事,无奈被挂断。请当事人速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65403501.另外,我局已告知单位,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相城区黄埭镇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你知道依法你辞职得提前向公司申请吗?你今天提出辞职,就不去上班了?
辞职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表的!基本没有哪个厂是随时离职的!
看你说的内容,猜测你公司年假是按入职日期计算。你14年7月进公司,到15年才做了4个多月,15年初统计的时候才只给你2天的年假,到15年7月进公司满一年了,所以16年开始给足了5天年假。同样的,你到18年7月才算完整的一年,1月份离职,只给你17年7月到18年1月的年假,只有两天。有的公司按照1月1号开始到12月31算年假的,1月份离职,1天年假都没有。
你的说法不对,你看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吧!
我是提前口头告知领导了,他们说不用写申请单,到走的时候写的!!结果我要走的时候,又不给我签了!
15年给2天,是按工作时间累计,新入职当年的年休假按7/22-12/31的工作天数折算的年休假2天,16年给足5天年休假,是我15年上满班的年休假。17年给足5天的年休假是我16年上满一年班的年休假,那我17年上满班的年休假5天,我2018年1月份把17年5天的年休假休完,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呀!
我是口头提出辞职申请的,那时候领导说不用写辞职申请单,等走的时候写就好了!结果,要走的时候不给我签字啦!
本人从建通辞职申请,是2018/1/3口头申请的!当时领导说不用写辞职申请单,等走的时候再写就好了的!然后我1/18辞职申请单,给领导,领导放自己那里压着,不给签字,导致我其他,如工作服,厂牌,员工手册都无法交还给公司,我只能自行离开公司,我说不给我签字,我也要自己离开公司的。领导没有说不同意,我没拦我,就看我收拾东西走人了!
不管法律法规,有的公司就是这么执行的。我只是猜测你那公司这么执行的。
对于,你们打电话给我。我并没有什么来电记录,我也没有挂掉电话啊!还是他们提供的电话有误?对于辞职,我之前已经口头告知公司领导要辞职(我有之前申请辞职的证明),领导当时说,不要写辞职申请单,等走的时候再写就好了!结果我要走的时候领导不肯在我的辞职申请单上面签字(理由是我没有跟一个出差不在公司的同事交接工作,事实上我的岗位有三个人,我已经把工作全部交接给了另外一个同事,领导非要我把工作交接给一个不在公司的人,我觉得是无理要求)我是出于无奈自离的!根据公司的管理办法,辞职后,劳动手册,上班卡,工作服都要交还给公司。因为公司不肯给我签离职申请单,导致我这些东西无法交回(目前,我是处理自离状态!)没有交回的情况下要扣我的工资,工作服,穿了三年多,还要交回,没交的情况下还要扣几百块。这个是不合理的!不应该扣的!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我2017/12的工资,希望公司不要乱扣钱,不要拖欠。 2018/1/24

2018-1-18 10: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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