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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几个问题

2024-6-22 18:00:2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社区经过与承租户交流,初步了解到经营户有可能是开餐厅,社区城管与社区两次进行告诫及与经营户签订了由琴川街道环保办、琴川街道综合执法局、百盛社区联合出具的告知单,后续街道相关部门会同社区,将严格按照331整治标准落实到位。 感谢您的关注。这是对于百盛花园南区原余庆堂药铺改造的答复。
我想咨询2个问题
1、请问市场监督局,餐饮业环境污染法律法规规定中有没有哪条法律法规规定,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禁止新建、扩建餐饮业。
2、请问常熟市城投公司,请问在原余庆堂药铺的上方(甚至相邻接的楼层)有没有常熟市城投公司的房产,有的话是什么性质的,是普通商品房吗,能不能把相关情况向市场监督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一下。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遵纪守法小朋友”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投公司核查,现答复如下:1.经核实,该处房屋性质为商业服务,就其房屋自身性质符合核发证照条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处经营户发放了风险提示书,要求其领取相关合法证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2.经城投公司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百盛花园南区20幢后面地面打洞行为经物业公司劝阻已停工,并已恢复原貌。感谢您的关注。
“遵纪守法小朋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投公司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经核实,该处房屋性质为商业服务,就其房屋自身性质符合核发证照条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处经营户发放了风险提示书,要求其领取相关合法证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2.经城投公司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百盛花园南区20幢后面地面打洞行为经物业公司劝阻已停工,并已恢复原貌。 感谢您的关注。

2018-6-23 1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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